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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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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13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和厦门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厦证监发[2014]7号)文件要求,现对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公发股份限售的承诺

承诺主体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象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内容在取得非公开发行股份中认购的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上述股份。
承诺公布日期2010年3月26日
承诺履行期限2011年7月14日至2014年7月15日
截至2013年底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无超期未履行情形,符合监管指引要求。

二、其他股份限售的承诺

承诺主体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在取得根据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厦民破字第01-9号《民事裁定书》夏新电子全体股东让渡的139,672,203股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上述股份。
承诺公布日期2010年3月26日
承诺履行期限2011年7月18日至2014年7月19日
截至2013年底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无超期未履行情形,符合监管指引要求。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主体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含厦门象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内容(4)象屿集团将促使厦门象屿发展有限公司、厦门闽台商贸有限公司未来严格限制其商品经营的范围,以使其不经营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大宗商品采购供应业务,及超出在厦门市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范围之外的仓储运输、进口清关、供应链信息、结算配套等综合物流服务业务。

(5)象屿集团将促使厦门市闽台中心渔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厦门闽台农水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未来严格限制其商品经营的范围,以使其不经营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大宗商品采购供应业务,及超出水产品范围之外的仓储运输、进口清关、供应链信息、结算配套等综合物流服务业务。


承诺公布日期2010年3月26日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
截至2013年底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无未履行情形,符合监管指引要求。

四、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主体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含厦门象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内容自象屿集团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之日起,如果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象屿集团或象屿集团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象屿集团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在公司股东大会涉及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与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对于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且象屿集团及象屿集团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承诺公布日期2010年3月26日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
截至目前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无未履行情形,符合监管指引要求。

五、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承诺主体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承诺公布日期2010年3月26日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
截至2013年底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无未履行情形,符合监管指引要求。

六、补偿因土地闲置原因遭受处罚的承诺

承诺主体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2010 年4 月16 日,福州物流实业取得福清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融江阴国用(2010)第B0345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座落江阴镇下石、何厝村,面积为68,975.4 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日期至2056 年5 月25 日。 该宗地块尚未进入开发程序。2011 年5 月16 日,象屿集团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未来若因土地闲置原因遭受处罚,象屿集团将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提供赔偿。
承诺公布日期2011年7月4日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
截至2013年底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无超期未履行情形,符合监管指引要求。不存在因土地闲置原因而遭受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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