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2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67     股票简称:渤海轮渡   编号: 临2014-008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2月13日,本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下称“绵阳科技城”发送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2013年11月27日至2014年2月13日,“绵阳科技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累计减持本公司股24,021,8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本次权益变动后,“绵阳科技城”持有本公司股份101,270,8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04%。

“绵阳科技城”减持本公司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备查文件:《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167     股票简称:渤海轮渡   编号: 临2014-009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与履行》的文件规定和山东监管局通知(鲁证监公司字[2014]7号)的相关要求,对截至2013年底未履行完毕承诺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履行期限履行

情况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除按国家规定转持部分国有股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该承诺限售期将于2015年9月6日到期正在严格履行承诺,未有违反情况
其他承诺其他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现时没有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长期

有效

正在严格履行承诺,未有违反情况
其他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会投资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对发行人的持股关系进行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长期

有效

正在严格履行承诺,未有违反情况

特此公告。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市公司名称: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渤海轮渡

股票代码:603167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四川绵阳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孵化大楼C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14年2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101270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4%。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01270860股。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渤海轮渡指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指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减持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四川绵阳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孵化大楼C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

该公司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除原持有渤海轮渡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外,该公司还持有陕西煤业585100000股,占比5.8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公司理财需要。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有可能继续减少其在渤海轮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3年11月27日至2014年2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累计减持本公司股240218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姓名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二级市场和大宗交易2013年11月27日-2014年2月13日9.64240218604.99
 合计  240218604.99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数本次减持后持有股数
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数12529272026.0310127086021.0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12529272026.0310127086021.04

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拥有的渤海轮渡权益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渤海轮渡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14年2月13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2号
股票简称渤海轮渡股票代码60316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四川绵阳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孵化大楼C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减少√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执行法院裁定□
协议转让□继承□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赠与□
间接方式转让□其他□(请注明)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125292720股,占26.0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101270860股,占21.0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说明:不存在
否√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