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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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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青岛海尔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14-001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承诺履行工作的通知》(青证监发[2014]4号)的有关要求,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2013年底公司股东及公司自身的承诺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尚在履行期内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1、海尔集团公司于2006年做出的承诺

 2006年9月至2007年5月间,公司向海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海尔集团”)发行股份购买海尔集团下属四家子公司的控股股权;该四家公司分别为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合肥海尔空调器有限公司、武汉海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海尔电器有限公司。就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合肥海尔空调器有限公司、武汉海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公司(以下简称“承诺对象”)生产经营所需土地和房产,海尔集团做出了相关承诺(以下简称“2006年承诺”)。根据2006年承诺的内容以及各承诺对象的现状,海尔集团将持续确保各承诺对象无偿租用海尔集团拥有的土地、房产;如各承诺对象因无法使用该等土地、房产而遭受损失,海尔集团将予以赔偿。

 2006年承诺持续有效,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海尔集团公司于2011年做出的承诺

 2011年,海尔集团出具了《关于进一步支持青岛海尔发展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的函》(以下简称“2011年承诺”),承诺将公司作为旗下家电业务整合平台,自2011 年起,在五年内拟通过资产注入、股权重组等多种方式支持公司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做大做强。出具该承诺后,海尔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于2011年向公司转让青岛海尔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模具”)等10家公司股权,有效地减少了海尔集团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2011年承诺尚在履行期内,海尔集团已采取措施切实履行该承诺。

 3、盈利补偿承诺

 2011年,海尔集团与公司签署协议,向公司转让海尔模具等10家公司的股权。就该交易,海尔集团与公司签署《盈利补偿协议》。根据该协议,如海尔模具等10家公司自2011至2013年度的净利润数低于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中的预测数,则就相关差额,海尔集团将向公司予以补偿(以下简称“盈利补偿承诺”)。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盈利补偿承诺尚在有效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4、就股权激励计划做出的承诺

 就公司已推出的尚在行权期内的各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已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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