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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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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拓维信息 股票代码:002261 编号:2014-004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承诺履行工作的通知》(湘证监公司字[2014]3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规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各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披露如下: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新宇及其一致行动人宋鹰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自己在中国境内(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目前不存在、将来也不会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与发行人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和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等)从事与发行人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业务;对于自己将来可能出现的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情况,承诺在发行人提出要求时出让自己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出资或股份,并承诺给予发行人对该等出资或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及是在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的交易基础上确定的;承诺不向业务与发行人及发行人的下属企业(含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承诺赔偿发行人因自己违反本承诺的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二、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承诺期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内及离任后十八个月内

 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三、其他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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