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圣达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焦化、甲方)出于对原材料采购价格以及运力、运距等多重成本因素的慎重考虑,就(以下简称圣达工贸、丙方)100%股权(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工商执照号:5307232200040)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拟转让的圣达工贸净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经与华坪县利龙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龙工贸、乙方)友好协商,参考中介机构的审计、评估结果,于2013年12月16日在四川成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相关公告见《四川圣达控股子公司四川圣达焦化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公告》(2014-002)】。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为尽可能减少本次股权交易对圣达工贸安全生产的影响,确保圣达工贸正常生产经营,经圣达焦化与利龙工贸充分协商,于2014年1月21日签订《华坪县圣达煤业工贸有限公司债权债务承担相协议》,对《股权转让协议》“二、转让价格、参考丙方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柒仟伍佰万元整(¥7500万元)。若乙方在支付保证金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00万元)后30日内再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万元),上述股权转让价格调整为人民币柒仟万元整(¥7000万元)。”进行了修订,修订为“四、……若乙方在支付保证金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00万元)后,乙方能在2014年1月31(含)前日再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万元),股权转让价格调整为人民币柒仟万元整(¥7000万元)。乙方全额支付股权转让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丙方的全部资产和经营管理权已交给乙方,并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第六条的规定办理工商过户手续”。
乙方按照《债权债务承担相协议》的约定,于2014年1月29日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万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及其《华坪县圣达煤业工贸有限公司债权债务承担相协议》的约定,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程序,确保正常履约。
圣达工贸净资产及其转让价款情况表
截至2013年11月31日(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备 注 |
经审计账面净资产 | 4072 | 《审计报告》 |
评估价值 | 6319 | 《评估报告》 |
转让价格1 | 7000-7500 | 《股权转让协议》 |
转让价格2 | 7000 | 《华坪县圣达煤业工贸有限公司债权债务承担相协议》 |
特此公告。
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