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证监[2014]19号)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和公司等相关主体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经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及公司等相关主体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情况披露如下:
序号 | 项目 | 内 容 |
1 | 承诺主体 | 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 | 承诺事项 | 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3 | 承诺内容 | 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昆明未来城开发有限公司成立目的是开发位于昆明呈贡新城的未来城-天堂岛项目,现该项目处在概念规划设计阶段,昆明未来城开发有限公司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所占用的土地处于政府及政府授权企业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的初级阶段,目前不具备开展经营性房地产业务的条件,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云南省城市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昆明未来城开发有限公司将来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竞争的,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如昆明未来城开发有限公司拟开发未来城-天堂岛项目及其他项目将来涉及经营性房地产业务,承诺将昆明未来城开发有限公司与此相关的项目、合同及业务,按其经审计的帐面净资产值转让给上市公司,确保昆明未来城开发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发生同业竞争。 |
4 | 承诺日期 | 2007年7月17日 |
5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有效 |
6 | 截至目前的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 |
序号 | 项目 | 内 容 |
1 | 承诺主体 | 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 | 承诺事项 | 定向增发时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3 | 承诺内容 | 2、待昆明未来城开发有限公司取得拟开发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后,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昆明未来城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将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转让给上市公司,同时将昆明未来城开发有限公司从事的不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的政策性建设项目由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市场价格回购。
3、将继续履行重大资产重组和本次发行申请时所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4 | 承诺日期 | 2009年1月15日 |
5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有效 |
6 | 截至目前的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 |
序号 | 项目 | 内 容 |
1 | 承诺主体 | 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 | 承诺事项 | 股改时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3 | 承诺内容 | 1、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所控制的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确保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2、如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将来涉及经营性房地产业务,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与经营性房地产业务相关的项目、合同及业务,按其经审计的帐面净资产值转让给上市公司,确保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发生同业竞争。 |
4 | 承诺日期 | 2007年6月5日 |
5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有效 |
6 | 截至目前的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 |
公司将继续提醒和督促相关承诺方严格履行承诺,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