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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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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2014年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002649 编号:2014-004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2014年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4年2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2014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方新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博彦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大展协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艾其奥信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北方新宇等公司”)2014年度需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情况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与可行性分析

 目前,随着国内经济GDP增速的减缓,以及日本政府对日元贬值的意愿逐渐明朗,公司管理层预计未来一段时间人民币对日元可能会呈现震荡升值的状态,且波动的时间会拉长。北方新宇等公司现有业务中,有部分对日业务主要采用日元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风险。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避险金融服务。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公司在具体操作上,以远期结汇汇率为基础向客户报价,同时根据外币回款预测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约,从而锁定公司的汇率风险。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北方新宇等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从事与该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公司采用日元进行结算),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远期结汇业务。

 三、业务期间、业务规模及拟投入资金

 1、业务期间及预期远期结售汇金额

 自2014年01月0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预计远期结售汇累计总额不超过38亿日元(按照2014年2月14日日元兑人民币汇率0.059602计算,约合人民币22,648.76万元)。

 2、预计占用资金

 在2014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除需要依照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北方新宇等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北方新宇等公司将进行的远期结汇业务会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定远期结汇合约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完全依据北方新宇等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的情况,严格与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

 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缓解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北方新宇等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北方新宇等公司会根据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防范国际贸易业务中的汇率风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目前仅限于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套期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国际服务贸易业务收入,远期结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出口业务收入预测量。

 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七、相关审批程序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八、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北方新宇等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同时,北方新宇等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北方新宇等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2、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针对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管理的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保荐机构同时提请各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远期结售汇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存在可能导致的内控失效风险,同时存在由于相关款项的实际回款规模和时间与预测出现偏差而导致的延期交割等方面的风险,都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4、保荐机构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子公司2014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2014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4日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002649 编号:2014-005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4年02月0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014年02月14日,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参会7人,实际参会7人。董事马强、华平澜、陶伟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王斌、谢德仁、吴韬、张荣军以通讯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王述清、石伟泽任宝新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斌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14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一致表决,为有效规避日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产生的风险,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方新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博彦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大展协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艾其奥信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北方新宇等公司”)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不超过38亿日元远期结售汇业务(按照2014年2月14日日元兑人民币汇率0.059602计算,约合人民币22,648.76万元)。

 北方新宇等公司进行的远期结汇业务须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定远期结汇合约时,须完全依据北方新宇等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的情况,严格与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同时,对于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风险,须严格履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相关公告详情请见2014年2月15日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开展2014年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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