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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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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金城股份 编号:2014-007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尚未履行完毕的关联方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及《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辽证监办字[2014]10号),公司将截至2013年末关联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披露如下:

1、关联方关于金城股份的业绩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序号承诺方承诺日期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1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宝地集团”)在公司2012年10月获批的《重整计划》中承诺针对锦州金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纸业”)的2012-2013年的业绩承诺:

承诺金地纸业100%股权赠予金城股份后,在2012年度能够实现归属于金城股份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在2013年度能够实现归属于金城股份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如果最终实现的归属于金城股份的净利润未到达上述标准,由宝地集团在相应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金城股份补足。

正在履行,其中金地纸业2012年的净利润为220.12万元;2013年财务数据尚未最终确定。
2朱祖国在公司2012年10月获批的《重整计划》中承诺针对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矿业”)2012-2013利润贡献的承诺:

恒鑫矿业10%股权股权赠予金城股份后,在2012年度能够实现归属于金城股份的净利润及实际分红不低于人民币220万元,在2013年度能够实现归属于金城股份的净利润及实际分红不低于人民币880万元,如果最终实现的归属于金城股份的净利润及实际分红未到达上述标准,由朱祖国在相应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金城股份补足。

正在履行,其中恒鑫矿业2012年贡献的净利润及分红为220万元;2013年预计贡献净利润和实际分红尚未最终确定。
3宝地集团,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连带承诺人)2012年11月2、金城股份2013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含恒鑫矿业贡献的利润),加上本公司由于履行其对金地纸业2013年归属于金城股份的利润承诺而支付给金城股份的现金(如有),合计值不低于1,414.95万元。@

如果金城股份最终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含恒鑫矿业贡献的利润)未到达前述标准,由本公司在相应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金城股份补足。

正在履行,其中2012年度11-12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含恒鑫矿业贡献的利润)358.65万元;2013年度财务数据尚未最终确定。
4宝地集团、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2012年12月二、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恒鑫矿业2014-2015年贡献的净利润作出如下承诺

在朱祖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下,公司所持有的恒鑫矿业10%股权在2014年度能够实现归属于公司的净利润及实际分红不低于人民币941.60万元,在2015年度能够实现归属于公司的净利润及实际分红不低于人民币1,007.51万元。如果恒鑫矿业最终实现的归属于公司的净利润及实际分红未到达上述标准,由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相应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

正在履行

2、关联方其他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序号承诺方承诺日期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5锦州金信典当有限公司2012年12月关于对金地纸业其他应付款的承诺

截至2012年10月31日,金地纸业对锦州金信典当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为人民币294,209,263.69元。在金城股份持有金地纸业股权的前提下,该笔欠款无需偿还、且不计提及缴纳利息。

正在履行
6朱祖国在公司2012年10月获批的《重整计划》中承诺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承诺

朱祖国(包括其关联方及一致行动人)自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将其合法拥有的矿产行业优质资产或金城股份股东大会认可的其他优质资产,经证券监管机关许可后注入公司,进一步增强和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拟注入资产的评估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至少包括朱祖国持有的恒鑫矿业公司全部股权,并同时符合证券监管机关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条件及要求。

因储量勘探、恒鑫矿业与金龙金矿的整合工作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已推迟至2014年4月15日提出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详见2013-040号公告)。

现由于勘探进展、矿权整合进度等低于预期,朱祖国先生预计尚需推迟至2014年12月31日前提出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公司将对本次承诺变更事项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详见2014-008号公告)。

7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2012年10月获批的《重整计划》、2012年10月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中承诺关于让渡股票锁定的承诺

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重整计划受让的让渡股票,自受让之日起12个月内不通过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在该等股票之上设臵质押担保等任何权利负担。如果朱祖国未能完成前述第6项承诺(即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则继续延长其受让股票的锁定期安排,直至相关资产注入完成。如果证券监管机关对锁定期另有要求,则依照证券监管机关要求执行。

正在履行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金城股份 编号:2014-008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风险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朱祖国先生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再次延期风险的提示通知,具体如下:

一、相关背景

根据法院于2012年10月15日批准的公司《重整计划》,朱祖国先生(包括其关联方及一致行动人)自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将其合法拥有的矿产行业优质资产或公司股东大会认可的其他优质资产,经证券监管机关许可后注入公司,进一步增强和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拟注入资产的评估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至少包括朱祖国持有的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矿业”)全部股权,并同时符合证券监管机关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条件及要求(详见2012年10月12日公司重整计划公告)。

由于重组相关各项工作预计难以在2013年10月14日之前全部完毕,朱祖国先生预计在2014年4月15日之前提出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详见2013-040号公告)。

二、重组延期的风险

由于重组相关各项工作预计难以在2014年4月15日之前全部完毕,朱祖国先生预计将推迟提出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具体原因如下:

1、恒鑫矿业与金龙金矿的整合工作仍在进行

恒鑫矿业正推进其下属的葫芦应铅锌多金属矿采矿权与兴国县金龙金矿名下江西省兴国县金龙金矿采矿权的整合工作,两项采矿权后续将整合成一项采矿权,并出具一个合并的储量报告。截至目前,矿权整合储量报告的初稿已完成,但还需进行评审备案,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环评,安评,采矿权价款的处置,新采矿权证的申领等程序。

2、储量勘探尚未完成

自《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以来,恒鑫矿业一直积极推进储量勘探工作。但截至目前,葫芦应-金龙金矿合并储量报告初稿已完成,除段水、虎行下矿权停止勘探外,其余探矿权的储量勘探工作仍在进行。

三、致歉及后续安排

对于预计再次出现推迟提出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情况,本公司及朱祖国先生向广大股东表示歉意。

朱祖国先生将积极推进重组相关工作,以使其尽快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预计在2014年12月31日前提出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同时,依照公司《重整计划》、《关于共同参与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的一致行动协议》,朱祖国(包括其一致行动人)根据重整计划受让的让渡股票,自受让之日起12个月内不通过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在该等股票之上设置质押担保等任何权利负担;如果朱祖国未能完成前述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则继续延长其受让股票的锁定期安排,直至相关资产注入完成;如果证券监管机关对锁定期另有要求,则依照证券监管机关要求执行。

公司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对该承诺变更事项进行审议。

公司将自下月起,就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于每月最后五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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