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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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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 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4-003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及深圳证监局的相关通知要求,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股份公司”)对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截止披露日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的情况。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事项

 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深圳桑达电子总公司)在公司2002年再融资时,为避免将来出现同业竞争现象,出具了《不竞争承诺函》: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经营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在今后的经营和投资项目安排上,避免同业竞争;如因国家政策原因,致使经营或投资项目不可避免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时,在同等条件下,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享有优先选择权,或由总公司与股份公司共同投资经营。”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2002年10月1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

 承诺履行情况:持续履行中。

 三、关于在集团财务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承诺事项

 2011年4月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在关联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以信用方式取得综合授信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办理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为保证公司在中电财务存款的资金安全,中国电子和中电财务承诺:

 1、关于防止资金占用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中电财务承诺不会发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和可能。

 2、关于风险控制措施的承诺:中国电子承诺:当中电财务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的资本金。该承诺已经中国银监会核准列入中电财务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

 以上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4月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11-004号《关于与中电财务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承诺履行情况:持续履行中。

 四、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的相关承诺

 2012年8月,公司在《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中明确了分红的方式、条件、比例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8月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

 承诺履行情况:持续履行中。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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