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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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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6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有关要求,公司对公司第一大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的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第一大股东、关联方和公司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现将公司第一大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在承诺期限内尚未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事项披露如下:

一、公司第一大股东承诺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有色集团)为增强中色股份公司凝聚力、调动管理层积极性,促进上市公司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前提下,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有色集团将支持中色股份制定并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2006-06-05 鉴于国资委有关政策的规定,公司尚不具备制定并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限售股上市流通时所做的承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有色集团)中国有色集团部分限售上市流通时,中国有色集团表示:没有在本次解除限售后6个月内通过交易系统减持5%及以上股份的计划,并承诺:如果控股股东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中国有色集团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披露内容包括拟出售的数量、拟出售的时间、拟出售的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2011-07-26长期有效上述承诺正持续履行中,截至目前,承诺人 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中国有色集团承诺按照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33.75%,并真实履行出资义务。2013-09-22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止上述承诺正持续履行中,截至目前,承诺人 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二、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承诺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色股份)和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红烨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红烨投资)1、将继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银都矿业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银都矿业及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2、不利用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地位及影响谋求在与银都矿业日常交易方面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010-11-03长期有效上述承诺正持续履行中,截至目前,承诺人 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红烨投资有限公司红烨投资在以其所持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认购的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重组事项中关于发行股份锁定期的承诺:红烨投资对于本公司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12个月限售期满后的24个月内,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50%。2010-11-03截至2014-11-09上述承诺正持续履行中,截至目前,承诺人 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关于银都矿业未来三年利润的承诺:根据红烨投资及北京盛达振兴实业有限公司、王彦峰、王伟(以下简称“重组方”)与盛达矿业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在重组方以所持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公司62.96%股权(以下简称“置换资产”)认购ST盛达股权的重组事项完成后,重组方共同承诺在资产认购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度起三年内(2011年、2012年、2013年):置换资产201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不低于21,968.21万元;置换资产2011年度与2012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不低于43,932.10万元;置换资产2011年度、2012年度和2013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不低于77,189.47万元。若置换资产自2011年起未来三年实际实现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重组方将对置换资产未实现部分以股份方式全额补偿给ST盛达。同时在2013年末,ST盛达应对置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置换资产期末减值额/置换资产作价>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时,则重组方将另行补偿股份。2010-11-03截至2013-12-31截至2012年12月31日,银都矿业2011年、2012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为68,175.93 万元,满足承诺事项。上述承诺正持续履行中,2013年的利润情况尚未披露,截至目前,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四、截止目前,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第一大股东不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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