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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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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4-009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江苏监管局《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进一步做好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4]49号)文件精神,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部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及关联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近东先生以及公司股东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陈金凤女士、赵蓓女士已于2002年11月15日分别向公司出具《不竞争承诺函》。

 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3月6日出具承诺函,保证今后避免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以上承诺仍在严格履行中。

 二、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承诺

 股权分置改革中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持续到2013年12月31日的承诺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承诺仍在严格履行中。

 三、非公开发行股份承诺

 1、张近东先生全资子公司—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控股”)参与认购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参与认购后,张近东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增加超过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张近东先生及苏宁控股出具了《关于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豁免要约收购相关事宜之承诺函》,承诺其拥有的全部苏宁云商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即2012年7月10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2、北京弘毅贰零壹零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98,765,436股,该部分股票自2012年7月10日起至2015年7月9日止限售36个月。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以上承诺仍在严格履行中。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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