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有关要求,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三九”或“公司”)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相关主体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相关主体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现将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截至目前尚未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说明如下: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医药控股”)做出如下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华润三九之间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华润三九之间可能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如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华润三九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华润三九的实际损失。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总公司做出如下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华润三九之间目前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将来不从事任何在商业上与华润三九正在经营业务有直接竞争的业务。如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华润三九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华润三九的实际损失。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中国华润总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尽量避免与华润三九发生关联交易,如确实无法避免,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与华润三九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华润三九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其他承诺
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总公司承诺:未来若计划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