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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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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4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专项披露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和公司公开承诺以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截止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和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良好,未出现超期未履行的承诺,按规定将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承诺期限:2011 年 3 月 2 日至 2014 年 3 月 2 日。

 履行情况:经核查,截至公告之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2、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经核查,截至公告之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承诺:对于辉隆股份正在经营的业务、产品,承诺方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直接经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股份公司业务、产品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业务和产品。承诺方也保证不利用其股东的地位损害股份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同时承诺方将促使承诺方全资拥有或其拥有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经核查,截至公告之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三、其他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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