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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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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07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 2014-003
债券简称:12酒钢债 债券代码:122129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和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甘肃证监局《关于做好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对承诺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对截止2013年底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在2009年公司进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酒钢集团对公司做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内容如下: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除持有酒钢宏兴的股份外,酒钢集团不持有直接用于碳钢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等业务的资产和业务;

 2、本次重组完毕后,酒钢集团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并促使酒钢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与酒钢宏兴及酒钢宏兴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会投资于与酒钢宏兴及酒钢宏兴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如酒钢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遇到酒钢宏兴及酒钢宏兴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酒钢集团将促使其控股子公司将该等机会介绍予酒钢宏兴及酒钢宏兴的控股子公司,并不会自行或通过酒钢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直接或间接利用该机会从事碳钢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等业务;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该承诺长期有效。

 二、规范关联交易及保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在2009年公司进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酒钢集团为规范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及保证公司独立性做出如下承诺:

 1、在本次重组过程中及本次重组后,我公司亦将采取合理、适当和必要的措施避免和减少与贵司进行同业竞争和贵司与我公司(包括我公司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并本着市场化的原则确保该等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和公允性;

 2、我公司本着有利于贵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独立于我公司之目的设计和实施本次重组;在本次重组过程中及本次重组后,我公司亦将采取合理、适当和必要的措施保持贵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对我公司的独立性,以促进和保持贵司作为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

 3、我公司保证不通过下述方式或其他方式占用贵司资金、侵犯贵司合法权益:

 1)违规、不公允、不公平的关联交易;

 2)不正当地要求贵司为我公司垫付费用;

 3)不正当的对贵司的逾期付款;

 4)要求贵司提供借款和担保。

 4、我公司亦将督促我公司控制的其它子公司按上述承诺行事。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该承诺长期有效。

 经公司和相关方自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和相关方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亦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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