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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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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4-004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4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2014年1月28日,本次会议在山西省太原市山西国际贸易中心30层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

会议由张广慧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缺席董事1人。其中,张广慧董事长、侯巍董事、乔俊峰职工董事现场出席;周宜洲董事、孙璐董事、容和平独立董事、王瑞琪独立董事、王卫国独立董事电话参会;因工作原因,曹冬董事书面委托张广慧董事代为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蒋岳祥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同意提名李永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提名王拴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聘任董事会成员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李永清先生、王拴红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门设置的议案》

(1)同意公司设立衍生品经纪业务部,作为一级部门,整合个股期权及目前隶属于零售业务总部的IB业务和量化交易支持团队,承担公司衍生品经纪业务的管理职责;

(2)同意公司撤销太原解北分公司,将太原解北分公司所辖的3家证券营业部划归太原府西分公司管理。将太原府西分公司更名为太原北城分公司,管辖5家证券营业部,分别为太原解放北路证券营业部、太原漪汾街证券营业部、太原府西街证券营业部、太原上肖墙路证券营业部、太原迎新路证券营业部;

(3)同意公司撤销北京办事处,将原北京办事处相关业务及管理职能划入综合管理部职能范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4年2月19日在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三楼召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30日

附件:

李永清先生简历

李永清,男,1955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学位。1972年9月至1978年7月,在山西省静乐县王村乡小学执教;1982年1月至1991年12月,任山西新华印刷厂财务科长、总会计师;1991年12月至1993年7月,任山西省新闻出版局财务处副处长;1993年8月至2002年4月,任山西省信托投资公司投资实业总部监理;2002年4月至2010年2月,任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2月至2013年2月,任山西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2月至今,任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财务总监。

李永清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拴红先生简历

王拴红,男,1962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学位。

1986年9月至1993年1月,在河南财经学院任教;1993年2月,创建格林期货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至2011年1月;1998年2月,创立格林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至今;2006年4月至今,担任格林期货(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王拴红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王拴红先生通过河南省安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6,122,3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4-00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2月19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2月19日9:3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即截至2014年2月13日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7、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三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李永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1.2 选举王拴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上述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4年2月17日9:00至17:00。

3、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29层山西证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030002)

传真:0351-8686667

4、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人:魏佳、张鑫

电话:0351-8686927 0351-8686784

传真:0351-8686667

3、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特此公告

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30日

附件: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14年2月19日召开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出席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记录等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此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票数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选举李永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王拴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附注:1、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采取累积投票制投票。

2、本次会议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股东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出董(监)事人数的乘积,每位股东以各自拥有的投票权享有相应的表决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监)事,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位候选董(监)事。

3、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代理人可以酌情行使表决权。

4、委托人为法人单位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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