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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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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4-008
关于公司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进展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3年10月,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合作协议》、《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商业合同》(以下合称“《转售业务合作协议》”,具体详见公司2013-046号公告),公司于协议签署后向工信部递交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申请材料。2014年1月29日,公司收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批复》(工信部电管函[2014]41号),主要内容如下:

 1、同意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以及无锡、南京、苏州等51个城市范围内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

 2、同意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合作,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以及广州、深圳、佛山等15个城市范围内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

 3、试点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至此,公司与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签署的《转售业务合作协议》生效,将正式开展移动通信业务。

 结合上下游资源、运营商合作优势、互联网布局战略,公司将打通移动通信与自身会员、内容产品、金融服务、供应链等多方面资源,以通信业务为基础,为消费者和合作伙伴提供围绕移动互联生活的一系列增值服务和解决方案,如依托消费者需求分析推出更有针对性的资费、补贴政策服务个人客户,依托供应链数据定制相关行业应用服务集团客户、上游供应链客户及平台商户,凭借线上线下融合渠道优势通过双线平台满足消费者购买及服务需求。

 目前公司已组建专业运营团队负责移动转售相关业务,但市场仍有待培育,产品及团队建设也需不断加强,该事项的发生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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