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公司于2014年1月29日采取书面方式向公司的大股东杜宣先生、赵剑先生、李结义先生、徐岷波先生发出征询函。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14年1月27日、1月28日、1月29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公司2013年度业绩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24日发布的《2013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告编号:2014-005);
3、经查询,未来三个月内公司可能筹划投资于主营业务的再融资事宜。公司已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战略发展和融资计划进步初步交流,但截至本公告日尚未签署保荐协议。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就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再融资方案进行了讨论,拟将募集资金投资于金融IT业务领域,但尚未确定具体的投资项目。截至本公告日,该事项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是否实施、具体实施时间或实施方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会视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后续披露。
除上述再融资外,公司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债务重组、业务重组和资产剥离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筹划上述除再融资的重大事项。
4、经公司咨询公司主要股东,主要股东明确表示截止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整体转让、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在筹划和考虑的再融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