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公司与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平高电气”)签订的《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协议》,我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等277个债务人(下称“各债务人”)的债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债权合计【77,499,463.06】元)转让给平高电气,现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各债务人,请各债务人向受让人平高电气履行相关债务清偿义务。
特此公告。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