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月27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11层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发行私募债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477,385,509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 | 关于投资设立中储物流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 477,385,509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铁林先生主持,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陈建宏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陈立华先生因病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薛斌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的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人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77,385,509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1.34 |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本公司临2014-002、003号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天津精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贾伟东和律师艾芃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天津精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