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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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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3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会议的提案未增加和变更。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月27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川化宾馆3号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因董事陈晓军先生已辞去董事长,经过半数董事推选,特推选董事刘勇先生主持会议。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数275,615,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共审议了三项议案,会议以现场记名的累计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王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决定选举王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275,615,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杨跃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决定选举杨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275,615,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辜凯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决定选举辜凯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275,615,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刘斌律师和苏绍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4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1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〇一四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正式聘任赖劲松先生(简历及联系方式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赖劲松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查,赖劲松先生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聘任赖劲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赖劲松先生简历

 赖劲松,男,1968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川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网络管理中心副主任,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兼副书记,行政管理部书记兼副部长、部长等职。现任川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赖劲松先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8-89300876

 2、传真号码:028-89301298

 3、电子邮箱:ljs@scwltd.com

 4、邮政编码:610301

 5、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镇团结路311号川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5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〇一四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二○一四年一月十七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召开(通讯方式)。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讨论,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决定选举王诚董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决定聘任赖劲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决定对董事会三个专门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进行调整: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黄兴旺

 成员:辜凯德、曾廷敏

 (2)、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曾廷敏

 成员:杨跃、黄兴旺

 (3)、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曾廷敏

 成员:王诚、黄兴旺

 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针对以上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他们认为:1、本次董事会的提名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选举的董事长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本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选举王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2、经审查,赖劲松先生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聘任赖劲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3、本次调整董事会三个专门委员会的成员组成是源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出现变动,是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下设三个专门委员会能够正常运作,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调整结果。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简历

 王诚先生简历:

 王诚先生,1966年10月25日出生,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安公司技术员、安装一队副队长、施工科科长、副经理、建安公司经理,四川川化永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四川川化永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四川天华富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四川天华富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任四川煤气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目前,王诚先生在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赖劲松先生简历

 赖劲松,男,1968年10月24日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川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网络管理中心副主任,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兼副书记,行政管理部书记兼副部长、部长等职。现任川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赖劲松先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6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二○一三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向其支付报酬的议案》,决定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名称变更的函》,内容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2号】文件精神,以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经四川省财政厅川财审批(2013)34号文件批复,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转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了工商登记,取得了四川省财政厅换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证书,取得了财政部证监会换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自二〇一四年元月一日起正式启用新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规定,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延续原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资格和证券资格;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据此,公司聘请的2013年度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公司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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