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1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1月16日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24日在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公司二楼行政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秦勇、常文玖、马军、杨有陆、何云、唐立久等六人出席了会议,董事王胜新因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常文玖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勇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管理制度、完善内部问责条款及建立配套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细化和明确制度责任追究条款,严格规范责任认定,建立违规问责与企业绩效考核挂钩的机制,会议同意对《内部问责制度》《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级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经表决,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变更为11958.8689万股。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案》详见附件一),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和控股子公司新疆准油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参股乌鲁木齐市沪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改善目前公司业务单一、效益偏低的经营局面,提高公司投资收益,公司拟和控股子公司新疆准油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准油运输”)共同出资5250万元(按照每股净资产1.05元计算),认购乌鲁木齐市沪新小贷新增5000万股,增资后合计占其总股本的12.50%。其中,公司投资4200万元,认购4000万股,占其总股本的10%;准油运输投资1050万元,认购1000万股,占其总股本的2.5%。
公司就此议案发布了《关于和控股子公司新疆准油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参股乌鲁木齐市沪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认为:投资小额贷款公司可进一步拓宽公司业务范围,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经营业绩,同时有助于公司积累在金融领域的管理和投资经验,提高公司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能力。
公司独立董事唐立久、何云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杨有陆发表了保留意见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4年1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本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1票。独立董事杨有陆认为:该事宜涉及《公司法》第217条关于关联关系法律规定的理解与运用。基于目前对公司该项投资的了解,尚不能做出正确判断,故对该事项投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统筹规划公司海外市场发展,为哈国石油技术服务业务进行物资贸易和技术贸易的配套,会议同意公司投资100万美元,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
公司就此议案发布了《关于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经表决,本议案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0票。
董事马军投了反对票,认为: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具体事宜还应该更加明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王金云先生、周维军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使公司董事会缺额两名,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83%)推荐胡永昌先生、王燕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上述董事候选人与现任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董事的二分之一,公司没有职工代表担任董事。
公司提名委员会已就上述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认为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或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4年1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以上人选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经表决,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总经理王金云先生辞职,经公司董事长秦勇先生提名,聘任常文玖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二)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常文玖先生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或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聘用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4年1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表决,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长秦勇先生提议,聘任胡永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燕珊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二),聘任期均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陶炜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孙新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上述拟聘任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或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聘用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4年1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经表决,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审计监察部经理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符蓉女士辞职,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吕占民先生提名,聘任战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二)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投资部经理。
证券事务代表战冬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94-3830619;传真:09943830616;电子邮箱:zhandong@zygf.cn。
为培养年轻干部、实现公司有关业务的顺利交接,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何云先生提名,聘任赵树芝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二)为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陶冶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职务。
上述人员聘任期均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经表决,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定于2014年2月14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和控股子公司新疆准油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参股乌鲁木齐市沪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1)补选胡永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补选王燕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4、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经表决,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公司章程修订案
1、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45.8689万元。
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58.8689万元。
2、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9,458,689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订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9,588,689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附件二:
董事候选人及聘任人员简历
1、总经理常文玖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6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2003年12月准油股份设立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总经理任职期间为2003年12月-2012年12月), 2009年7月起兼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准油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常文玖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13.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常文玖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董事候选人、副总经理胡永昌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62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经济师。1996年4月至1999年8月任中原油田井下特种作业处煤层气工程部副经理;1999年8月至2005年3月任中原油田井下特种作业处侧钻工程部经理;2005年3月至2008年5月任志丹精锐石油技术公司经理;2008年5月至2009年12月任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井下技术事业部副经理;2010年元月至今任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井下技术事业部经理。胡永昌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董事候选人、财务总监王燕珊女士:中国国籍,汉族,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1994年8月至1998年6月任新疆石油管理局准东公司火烧山采油厂财务科副科长;1998年8月至2007年12月任准东兴业公司财务总监,准东工程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08年1月至2013年12月初任创越能源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王燕珊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证券事务代表战冬先生:中国国籍,满族,1983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2012年7月31日,获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证书(证书编号:2012-2A-037)。2009年11月至今在准油股份证券投资部工作,现任主管。战冬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审计监察部经理赵树芝女士:中国国籍,汉族,1970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2009年1月—2011年3月任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营部会计主管;2011年4月至今任创越集团控股子公司哈密坤铭直还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营部经理。赵树芝女士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5%。赵树芝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2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换汇,出资100万美元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暂定名为“香港亿一国际有限公司”(简称“香港子公司”)。
2、本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香港子公司的设立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本公司是香港公司的唯一出资方,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香港亿一国际有限公司(英文:Hongkong Yii International Co., Ltd)(暂定名,以最终注册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3、注册地址:香港千诺道中137-139号三台大厦12号楼全层
4、法定代表人:秦勇
5、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6、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后,公司以自有人民币资金换汇出资,作为对香港子公司投资的资金来源。
7、拟定经营范围:对外投资、国际市场合作开发、进出口贸易等。
以上信息以最终注册为准。
四、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香港拥有稳健的金融系统,高度透明的监管机构,独立的司法制度,自由流通的信息与资金,简单的税制和低税率,为企业国际化经营提供了优越的环境。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就是要利用香港作为自由港的各方面优势,为本公司海外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更为有利的条件。一是统筹规划公司海外市场发展,为哈国石油技术服务业务进行物资贸易和技术贸易的配套;二是可以畅通公司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渠道,有利于公司及时获取最新信息、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引进具有国际视野的人才,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三是合理利用不同关税联盟的税率差异,有效降低海外业务收益汇回母公司的红利税。
2、存在的风险:本公司与香港子公司地处两个不同的行政区域,适用的法律体系有差异,如果因为管理不善导致香港公司的资金流失,将会对本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3、对公司的影响:
第一、公司在哈国等地的石油技术服务业务将得到更好的支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第二、有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为海外投资创造便利条件,促进公司对外投资发展;
第三、设立香港公司是公司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公司品牌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四、公司目前资金充裕,香港子公司的设立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3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和控股子公司新疆准油运输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参股乌鲁木齐市
沪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4年1月15日,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新疆准油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准油运输”),分别与乌鲁木齐市沪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沪新小贷”)及其股东在乌鲁木齐市签署了关于参股沪新小贷的《增资协议书》(简称“协议”)。拟由公司出资4200万元(按照每股净资产1.05元计算)认购沪新小贷新增4000万股,增资后占其总股本的10%;准油运输拟出资1050万元(按照每股净资产1.05元计算)认购沪新小贷新增1000万股,增资后占其总股本的2.5%。
沪新小贷增资扩股事项,已经沪新小贷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唐恒志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准油运输投资事项已经其董事会2014年1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此项投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准油运输再经其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核准。
此项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沪新小贷是2012年5月21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以新金函[2012]67号《关于准予设立乌鲁木齐市沪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设立,并于2012年5月25日在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局正式注册成立。沪新小贷由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自然人贺增盛先生主发起设立。公司经营地址和注册地为:乌鲁木齐市昆明路339号明润园小区1号楼2层,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2亿元(现金出资),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办理各类小额贷款(具体经营范围和有效期限以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法定代表人:唐恒志。
(一)股东情况
沪新小贷增资扩股前后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原股份
占比(%) | 原股份数额 | 本次认缴
注册资本额度 | 增资后
股份数额 | 增资后占比(%) |
1 |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4000 | 2000 | 6000 | 15.00 |
2 | 唐恒志 | 10.00 | 2000 | 1000 | 3000 | 7.50 |
3 | 新疆西京泰和投资有限公司 | 10.00 | 2000 | 1000 | 3000 | 7.50 |
4 | 贺增盛 | 19.00 | 3800 | 1900 | 5700 | 14.25 |
5 | 李建霖 | 10.00 | 2000 | 1000 | 3000 | 7.50 |
6 | 曹 磊 | 10.00 | 2000 | 1000 | 3000 | 7.50 |
7 | 赵群英 | 10.00 | 2000 | 1000 | 3000 | 7.50 |
8 | 田文森 | 5.00 | 1000 | 500 | 1500 | 3.75 |
9 | 徐 峰 | 2.50 | 500 | 250 | 750 | 1.875 |
10 | 戴丽萍 | 1.50 | 300 | 150 | 450 | 1.125 |
11 | 李 闽 | 1.00 | 200 | 100 | 300 | 0.75 |
12 | 李玉来 | 0.50 | 100 | 50 | 150 | 0.375 |
13 | 张 勇 | 0.50 | 100 | 50 | 150 | 0.375 |
14 | 新疆华誉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 - | 4000 | 4000 | 10.00 |
15 |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 | 4000 | 4000 | 10.00 |
16 | 新疆准油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 | 1000 | 1000 | 2.50 |
17 | 王齐平等(员工股) | - | - | 1000 | 1000 | 2.50 |
| 合计 | 100.00 | 20000 | 20000 | 40000 | 100.00 |
唐恒志先生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为自然人其本人在沪新小贷也有直接投资,直接和间接控制的股份数为6000万股,现为沪新小贷的实际控制人。
(二)经营情况
根据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沪新小贷成立以来两个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2年度 | 2013年度 |
资产总额 | 21,623.56 | 27,838.74 |
负债总额 | 121.20 | 5,196.94 |
所有者权益 | 21,502.36 | 22,641.81 |
营业收入 | 2,334.00 | 5,398.02 |
利润总额 | 1,656.03 | 4,386.96 |
净利润 | 1,502.36 | 3,993.7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86% | 18.09% |
资本收益率 | 7.51% | 19.97% |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沪新小贷股东同意准油股份认缴沪新小贷新增注册资本4000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按每股净资产1.05元认缴(以沪新小贷2013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增资完成后准油股份出资占其注册资本总额的10%;准油运输认缴沪新小贷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按每股净资产1.05元认缴(以沪新小贷2013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增资完成后准油运输出资占其注册资本总额的2.5%。具体股本结构以甲方原股东及其他新引进股东实际增资后的结果为准。
2、增资扩股用途:本次增资扩股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沪新小贷营运资金。
3、协议各方均有义务按照国家法律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配合准油股份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管理工作,以确保本次增资工作顺利完成。
4、各方责任:
(1)准油股份和准油运输违反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导致沪新小贷不能正常办理增资扩股事宜,按其应出资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
(2)准油股份和准油运输在沪新小贷增资扩股事宜办理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沪新小贷利益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沪新小贷及其股东管理失误造成本次增资无法进行的,责任人除自行承担监管部门给予的处分和处罚外,另需按准油股份和准油运输应出资额的10%向准油股份和准油运输支付违约金。
(4)增资完成后,准油股份和准油运输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沪新小贷承担责任,沪新小贷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5、增资后的董(监)事会组成安排:增资完成后,沪新小贷董事会、监事会组成暂不进行调整;本届董(监)事会任期届满,准油股份和准油运输按照沪新小贷《公司章程》的规定推荐董、监事人选。
6、增资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经准油股份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准油运输再经其股东会审议批准),沪新小贷增资扩股方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核准后生效。
7、沪新小贷应在金融办批准后三个工作日内开立验资帐户,并正式通知准油股份和准油运输。准油股份和准油运输应在接到沪新小贷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货币资金足额存入验资帐户。
8、沪新小贷应在准油股份和准油运输将增资款存入验资帐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验资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将准油股份和准油运输载入沪新小贷股东名册,向准油股份和准油运输签发相关出资证明书。
9、协议各方均应全过程、全方位履行保密义务,且在协议终止后保密义务仍然继续有效。但准油股份作为上市公司按照有关部门及上市的股票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受上述限制。
10、如发生争议,向沪新小贷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沪新小贷可拓宽公司业务范围,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经营业绩,同时有助于公司积累在金融领域的管理和投资经验,提高公司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能力。
本项投资符合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同业竞争行为,对公司当前主营业务的发展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小额贷款公司虽然没有民间放贷风险大,但是要比银行贷款的风险高,并且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国家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及金融市场运行状况影响较大,如利率水平持续走低、经济运行低迷、贷款企业经营不善等,都会造成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难度增大、盈利水平下降。
2、沪新小贷向房地产行业贷款比例较高,目前全国房地产均存在一定程度的泡沫,且新疆外来人口较少,应充分警惕房地产市场下滑的风险。
3、沪新小贷尚未与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应收账款系统和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联网,无法核查借款人的信用、经营及身份信息,尚未建立起较完善的信息交流、沟通机制,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4、沪新小贷本次增资扩股计划实施后,势必扩大经营规模,原有客户群体优选的条件可能会因此放宽,存在经营风险增大的可能性。
5、本次增资尚需得到乌鲁木齐市和自治区两级管理机构的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准油运输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参股沪新小贷的《增资协议书》。
5、准油运输参股沪新小贷的《增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4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定于2014年2月14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2月14日(星期五)上午10:30。
3、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公司一楼活动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2月1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董事、监事候选人;
(4)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和控股子公司新疆准油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参股乌鲁木齐市沪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1)补选胡永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补选王燕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4、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补选陶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其中议案3、议案4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董事、股东代表监事;议案2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以上内容刊载于2014年1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如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推荐其他人选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同时将被推荐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提交公司证券投资部;公司董事会将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4年2月12日18: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
2、登记时间:2013年2月12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8:30。
3、登记地点: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 系 人:吕占民、战冬
电 话:0994-3830616、0994-3830619
传 真:0994-3830616
邮 编:831511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通知。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批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未做出具体批示的,委托代理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闭会止。表决内容:
序号 | 议 案 名 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和控股子公司新疆准油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参股乌鲁木齐市沪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 | | |
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3 |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 | |
3-1 | 补选胡永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 | |
3-2 | 补选王燕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 | |
4 |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 | |
4-1 | 补选陶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 | |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5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1月16日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24日在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艾克拜尔·买买提、陶建宇、丁浩、陶冶华等四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艾克拜尔·买买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和控股子公司新疆准油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参股乌鲁木齐市沪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认为:投资小额贷款公司可进一步拓宽公司业务范围,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经营业绩,同时有助于公司积累在金融领域的管理和投资经验,提高公司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能力。
该项目是经过前期调研、认真分析和慎重考虑的,为防范投资风险,公司聘请了具有专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沪新小贷的经营能力、内部控制、公司治理进行了认真评估。该议案决策程序比较规范,能够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该议案有表决权的监事4名,经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股东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张瑾珂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使公司监事会缺额一名,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83%)提名陶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陶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本监事候选人与现任监事最近两年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有表决权的监事4名,经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人选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陶炜女士:中国国籍,汉族,196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2003年12月至2009年12月任本公司总经济师,2010年1月至2014年1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陶炜女士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1.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陶炜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