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4年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老股东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转让部分会稽山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03),因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失误,该公告部分内容出现错误,特更正如下:
原公告重要内容提示第一点为:“●交易内容:本公司参股公司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2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4%,以下简称:会稽山)老股东拟在会稽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以发行价转让部分会稽山老股给社会公众股东。”
现更正为:“●交易内容:本公司参股公司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2,0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4%,以下简称:会稽山)老股东拟在会稽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以发行价转让部分会稽山老股给社会公众股东。”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临2014-003号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