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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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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转让协议吞息?
中诚信托“收编”诚至金开1号受益权
曹乘瑜 杨光 刘夏村

 □本报记者 曹乘瑜 杨光 实习记者 刘夏村

 

 今日中诚信托发布最新公告,称已经与诚至金开1号信托计划的接盘者达成意向,请投资者速与客户经理联系。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工行已通知诚至金开1号的投资者,该信托计划预计自动延期,本月29日前到工行签署一份受益权转让委托协议,签署协议者可获得本金兑付,不签署则被默认为仍然持有诚至金开1号信托计划的受益权。业内人士表示,这可能是工行和中诚信托的无奈之举,通过一家第三方来受让优先级的受益权,意在减少投资者数量,减轻来自投资人和舆论的压力,并降低资金成本。

 29日是大限?

 27日下午,上海、浙江、江苏、深圳多地出现了同样的一幕:诚至金开1号的投资者接到工行客户经理的电话,请他们去工行签署一份转让协议。

 投资者被告知,这是一份信托受益权的授权委托转让协议,协议签署之后,投资者将获得本金的兑付。他们从工行得到的一份通知称,由于煤炭市场低迷,相关证照审批进展缓慢,信托财产目前变现存在一定困难,根据相关信托文件,该信托计划自动延期。

 “像是给了一个大限,让我29日下午5点前去签协议,签的话,300万元本金两天之内就能到账,要是不签,后果不能保证,可能血本无归,也可能本息能全付。”一位投资者说。

 据记者了解,目前投资者仍有7.8%的利息没有收到。根据合同规定,诚至金开1号应有10.5%的预期年收益率,但在第三次收益分配中,中诚信托仅兑付了2.8%,也就是说,如果本息兑付,一位本金300万元的投资者,还应该再获得20多万元的利息。

 然而,投资者透露,此次的转让协议明确只兑付本金,而尚未完全支付的预期收益率将不再兑付。有投资者对中诚信托和如此不干脆的“收尾”表示愤怒。

 对此,某信托公司高管认为,此举或许是为了降低成本,虽然一、两亿元对工行和中诚信托来说并不算多,但是,对于受让信托受益权的第三方来说,还是很大的一笔钱。

 上述信托高管表示,这可能是工行的无奈之举。他认为,工行现在“蚂蚁搬家”式地劝说投资者转让受益权,可能是找了一个第三方主体来受让所有的受益权,意在减少诚至金开1号的投资者数量,甚至变成一个单一信托计划。

 “这样产品的影响面变小,来自投资人和舆论的压力会减小。”该高管说,“而且,资金成本也会降低。因为有工行的增信,要低成本地找到这么一个第三方主体并不难。”

 该高管认为,随着舆论压力的减轻,中诚信托将有余力一步步进行资产处置。“现在矿产资源还在贬值中,要盘活处置都需要时间,而信托受益权都收归给一个主体,也算是为了争取时间。”

 这一观点得到多位信托业人士的认可。一位信托公司副总表示,资产处置的结果并不确定,因此,如果投资者这一次不转让受益权,之后“是血本无归还是本息全付”确实具有不确定性。

 受让方成谜

 究竟谁是这份信托受益权的受让方,则仍然是个谜。工行和中诚信托小心地保护着这家“施救者”。投资者透露,工行所出示的文件,只有一份授权委托转让协议,其中并未透露受让方的信息。

 据业内人士透露,这一接盘者可能是华融资管。但据媒体报道,华融资管已否认接管这一信托计划,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任何公司要接盘的消息”。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多数投资者对这一结果表示尚能接受。一位投资者说:“毕竟本金是大头,接受这一协议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我们也实在折腾不起了。”但也有投资者表示不愿意接受这一结果。

 一位信托公司区域副总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这次本金没打折,也是一种变相的刚性兑付,可能是监管层面施压的结果。

 但同时,他认为,这一处理结果按实际收益率来支付收益,可以说又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刚性兑付的“潜规则”,对投资者也是一次教育。

 他说:“这件事情之后,投资者在投资信托产品时可能会强化风险意识,不会再是任何信托计划都敢投资,不再认为只要是大型信托公司的产品就都没问题了。此外,一些更为成熟的投资者也会对投资标的有所考虑。”

 他认为,“这一结果应该是监管层‘对投资者有所触动,但没有完全打破刚性兑付’处理意见的产物。”23日,工行私人银行上海分部一位负责人就对前来协商的投资者表示,中诚信托与工行高层曾前往银监会协商处理办法。

 信托人士认为,在各界广泛瞩目下,工行不会为了一个30亿元的信托计划而伤害自身的商誉,破坏700多个高净值客户的信任。而信托业内也不希望这次打破刚性兑付,否则将会对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引发行业洗牌。

 “这一方案可能是各方妥协让步的结果,在目前来说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前述信托区域副总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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