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嵊州市第二输水管线项目
投资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签署的《嵊州市第二输水管线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是双方合作意愿的基础性约定,该协议及相关内容尚需经双方决策机关审议批准后生效,在付诸实施中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4年1月17日,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嵊州市人民政府共同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嵊州市第二输水管线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就嵊州市第二输水管线项目进行合作。协议约定,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嵊州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嵊投公司”)出资1.5亿人民币向嵊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嵊州市水务集团”)购买已建成的嵊州市第二输水管线,双方合作期限为二十年,即自2014年1月31日至2034年1月31日止。合作期限届满后,将嵊州市第二输水管线无偿移交给嵊州市水务集团。
2、该项投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合作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政府
地址:浙江省嵊州市领带园五路1号。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嵊州市第二输水管线由嵊州市水务集团于2013年建成,于2013年3月试通水。工程设计输水能力8万吨/日,管材采用钢管、PCCP管,管径DN1200,管线全长约30km,自南山水库起至嵊州第二水厂止。
四、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方式及期限:嵊投公司出资1.5亿元购买已建成的嵊州市第二输水管线,在合作期限内负责运行管理,合作期满后,将嵊州市第二输水管线无偿移交给嵊州市水务集团。合作期限为二十年,即自2014年1月31日至2034年1月31日止。
2、资产的移交: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嵊州市水务集团在60工作日内将嵊州市第二输水管线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及管理权移交给嵊投公司。
3、款项支付方式:嵊投公司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内将70%合作资产款项支付给嵊州市水务集团,余款待双方资产交割完成后全额支付。
4、输水费的核定和结算:协议双方商定,嵊投公司按成本、税金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输水费。嵊投公司与嵊州市水务集团另行根据本协议签订《嵊州第二输水管线输水费结算协议》。
5、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协议产生争议或歧义,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协议生效条件:经协议双方权力机构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主业定位,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和增加公司利润。此次投资通过控股子公司嵊投公司投资,有利于对嵊州输水管线统一进行管理,提高运行效益。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签署的《嵊州市第二输水管线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是双方合作意愿的基础性约定,该协议及相关内容尚需经双方决策机关审议批准后生效,在付诸实施中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嵊州市第二输水管线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