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4-005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3年年度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的结果,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但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3年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 | 948,750,619.46 | 727,811,480.71 | 30.36% |
营业利润 | 36,417,207.38 | 47,358,630.49 | -23.10% |
利润总额 | 132,117,613.75 | 88,992,709.15 | 48.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2,498,026.69 | 73,645,974.76 | 66.33%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59 | 0.37 | 59.4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59% | 6.58% | 增长3.01个百分点 |
| 本报告期末 | 本报告期初 | 增减变动幅度(%) |
总 资 产 | 1,828,833,945.53 | 1,581,165,633.11 | 15.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1,329,369,699.23 | 1,227,627,839.24 | 8.29% |
股 本 | 207,561,667.00 | 207,561,667.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6.40 | 5.91 | 8.29% |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0.36%,营业利润下降23.10%,利润总额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增长了48.46%和66.3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增长及本年度并入网御星云全年收入所致。基本每股收益增长59.46%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3.0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三、是否与前次业绩预告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4年1月1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201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预计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60.23%~69.73%,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11,800万元~12,500万元。
公司本次业绩快报中披露的2013年年度经营业绩与公司201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的业绩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4-006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概述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该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于2013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额度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将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的资金使用额度从人民币2亿元增加至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4亿元、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公司将重新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批;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华夏银行机构客户定制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协议书》,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HY2014Q12M055)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理财币种:人民币
4、认购总额:3,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4.5%
6、产品期限:90天
7、认购起点:认购起点为2000万元,高于认购起点部分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8、起息日:2014年1月21日
9、到期日:2014年4月21日
10、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一次性结算支付
11、投资方向和范围:本产品本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远期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金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资产支持证券及次级债等金融产品,通过附加与一个月SHIBOR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方式实现。上述各类金融资产的投资比例为0-100%。
1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1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无关联关系
14、公司本次出资3,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2.44%
三、主要风险提示
公司作为理财行的客户,可能承担的主要风险如下:
1、法律及政策风险: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影响产品受理、投资、返还等的正常进行,可能导致本产品不能成立,或者收益率降低甚至为零。
2、利率风险:如果在产品期限内,市场利率上升,本产品的收益率不必然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3、流动性风险:本产品项下,除提前终止条款约定事项外,客户没有提前终止权或赎回权,可能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4、投资风险:本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取决于所投资金融工具的收益率,客户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除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或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预期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华夏银行对本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供客户期初进行投资决定时参考。
5、提前终止风险: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导致本产品不能存续,或客户认购资金被国家有权机关采取保全措施等情形,华夏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客户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6、操作风险:在本产品管理运作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等均可能引致相关风险。
7、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金融产品受理、投资、返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本产品收益安全。
8、信用风险:如发生本产品所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违约或其它交易对手违约,或华夏银行被依法撤销、申请破产等情形,将会影响本产品的投资收益,甚至收益为零。
四、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银行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3年12月19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签订《北京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合约》,使用自有资金7,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详见2013年12月1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7);
2、2013年12月30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谊支行签订《北京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合约》,使用自有资金5,5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详见2013年12月3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2);
3、2013年12月31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飞越理财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详见2014年1月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1);
4、2014年1月3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及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工银瑞信现金保本7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分别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共计4,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详见2014年1月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1);
5、2014年1月3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签订《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分别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及5,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详见2014年1月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2);
6、2014年1月16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魏公村支行签订《北京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合约》,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详见2014年1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4)。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含本次)金额共计27,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22.4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华夏银行机构客户定制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