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14年1月18日
(二)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金星大道西侧望城段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马孝武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37人,股份总数66,370,9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30,000,000股的51.05%。公司董事、监事、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高压开关改扩建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6,370,9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6,370,9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李荣、刘长河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