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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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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14-002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月16日将会议材料以书面形式送达12位董事审议,会议于2014年1月16日至1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应到12人,实到12人,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12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本日临2014-004《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叶如棠、李国光、翁礼华、谢庆健、蒋衡杰对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事项出具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现持有宁波银行10.10%的股份,且在宁波银行派有董事会成员,对其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宁波银行的会计核算方法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确认损益是合理和适当的;

3、本次变更会计核算方法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14-003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月16日将会议材料以书面形式送达3位监事,会议于2014年1月16日至1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本日临2014-004《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目前持有宁波银行10.10%的股份,且直接参与了董事会的运作,对其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

2、此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能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对宁波银行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情况。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14-004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核算方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14年1月16日—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议案》,同意自2014年1月1日起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的会计核算方法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并以权益法确认损益,具体如下:

一、公司对宁波银行的投资历史

2007年7月19日,宁波银行正式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作为发起人股东之一,持有宁波银行17,900万股股份,占其发行后总股本的7.16%。

2009年10月10日,为了支持宁波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和增强持续发展能力,公司与宁波银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A股之认购协议》,并根据最终的书面确认,以11.63元/股的价格认购宁波银行7,050万股股份。截至2010年10月19日该次非公开发行新股股份登记完成,公司合计持有宁波银行24,95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8.65%。

基于对宁波银行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有意长期持有宁波银行的股份,自2013年12月2日起公司从二级市场陆续买入宁波银行股份。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持有宁波银行291,350,088股股份,持股比例达到10.10%,为宁波银行第三大股东。

二、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概述

1、本次变更前,公司对宁波银行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

2007至2008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的相关规定,将持有宁波银行的股份列入长期股权投资,并以成本法确认损益。

2009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持有宁波银行的股份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对期初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2、变更时间:

2014年1月1日

3、变更原因:

鉴于:

1、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持有宁波银行291,350,088股股份,持股比例达到10.10%,为宁波银行第三大股东;

2、公司董事长李如成先生担任宁波银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为该公司8名股东董事之一;

适逢宁波银行董事会换届,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的提名,公司董事李寒穷出任宁波银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为该公司8名股东董事之一;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的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宁波银行的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决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宁波银行的会计核算方法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并以权益法确认损益,以更加合理、准确地反映公司对宁波银行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情况。

三、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宁波银行的会计核算方法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并以权益法确认损益后,公司将以宁波银行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和其他权益变动为基础进行核算。

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后,对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较小,对公司未来的净利润能够产生积极的影响。

简而言之,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公司对宁波银行的投资收益=宁波银行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公司对宁波银行的持股比例。

根据宁波银行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显示,其最近三年一期的净利润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1-9月
净利润232,198.6325,351.0406,813.7394,383.0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叶如棠、李国光、翁礼华、谢庆健、蒋衡杰对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事项出具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现持有宁波银行10.10%的股份,且在宁波银行派有董事会成员,对其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宁波银行的会计核算方法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确认损益是合理和适当的;

3、本次变更会计核算方法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目前持有宁波银行10.10%的股份,且直接参与了董事会的运作,对其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

2、此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能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对宁波银行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14-005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1月14日停牌。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本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为保护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1月21日起停牌不超过30日。

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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