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捷软件”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5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77元/股,发行数量为3,000万股,其中发行新股2,878.4681万股,老股转让121.5319万股。
3、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为115.78408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40%的股票,即1,200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
4、本次网下申购缴款结束后,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高于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1,200万股。主承销商按照2014年1月8日(T-7日)刊登的《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及2014年1月16日(T-1日)刊登的《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里公告的网下配售规则进行网下配售。
5、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4年1月17日(T日)15:00结束。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本次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已按时足额缴付申购资金。本次发行的配售过程已经环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本公告一经刊出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投资者送达了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13]第95号)的要求,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17家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均不存在禁止配售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供的数据,并经主承销商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17家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均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总额为224,316.00万元,有效申购总量为10,800万股。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为115.78408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40%的股票,即1,200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
三、网下配售结果
(一)《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下配售规则
1.将投资者分为三类:
(1)由基金管理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公募基金及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称为A类投资者。
(2)由证券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证券自营账户以及经批准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自营账户、由保险公司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账户、由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的证券投资账户、在相关监管部门备案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称为B类投资者。
(3)除前面两类投资者外,其他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以下称为C类投资者。
2.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A类配售对象进行配售。
若A类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占网下有效申购总量不少于40%,则每名配售对象的配售额度为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乘以该名配售对象有效申购数量占A类配售对象有效申购总量的百分比。
若A类配售对象有效申购总量不足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40%的,则每名配售对象的配售额度为其有效申购数量,A类投资者申购不足40%部分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C类配售对象调拨配售。
3.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B类配售对象进行配售。
若B类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占网下有效申购总量不少于20%,则每名配售对象的配售额度为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20%乘以该名配售对象有效申购数量占B类配售对象有效申购总量的百分比。
若B类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总量不足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20%的,则每名配售对象的配售额度为其有效申购数量,B类投资者申购不足20%部分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C类配售对象调拨配售。
4.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剩余部分向C类配售对象进行配售。
若C类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超过C类配售对象可分配的股票数量,则每名配售对象的配售额度为本次网下发行股票的剩余部分数量乘以该名配售对象有效申购数量占C类配售对象有效申购总量的百分比。
若C类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不足C类配售对象可分配的股票数量,则每名配售对象的配售额度为其有效申购数量,不足部分将向A、B类配售对象按照其有效申购量与在(1)或(2)中的配售数量的差额进行比例配售,每名配售对象的配售比例为其有效申购量与在(1)或(2)中的配售数量的差额占所有A、B类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量与在(1)或(2)中的配售数量的差额总和的百分比。
配售对象获配股数出现余股的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配售方法。
(二)配售结果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下配售规则,网下投资者的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序号 | 配售对象名称 | 配售对象类型 | 发行价格(元) | 有效申购量(万股) | 最终获配数量(股) |
1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 社保基金 | 20.77 | 200 | 167,836 |
2 | 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 | 20.77 | 400 | 335,664 |
3 | 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 | 20.77 | 150 | 125,874 |
4 | 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 | 20.77 | 450 | 377,622 |
5 | 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 | 20.77 | 720 | 604,195 |
6 | 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 | 20.77 | 360 | 302,097 |
7 |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 | 20.77 | 1600 | 1,342,657 |
8 | 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 | 20.77 | 1600 | 1,342,657 |
9 | 诺安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 | 20.77 | 240 | 201,398 |
10 | 浙商金惠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5年11月31日) |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77 | 120 | 93,509 |
11 |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证券公司自营账户 | 20.77 | 1420 | 1,106,493 |
12 | 浙商汇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7年4月30日) |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77 | 300 | 233,766 |
13 |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一号 | 保险公司证券投资账户 | 20.77 | 700 | 545,454 |
14 |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 证券公司自营账户 | 20.77 | 300 | 233,766 |
15 | 西藏同信证券同心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77 | 240 | 187,012 |
16 |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 财务公司自营账户 | 20.77 | 1600 | 3,840,000 |
17 |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 财务公司自营账户 | 20.77 | 400 | 960,000 |
注:(1)本次网下发行中的零股累积后的余股为7股,按照网下配售规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配售给A类投资者中排序第一的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4股,配售给B类投资者中排序第一的“浙商金惠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5年11月31日)”3股。
(2)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三)本次网下配售过程和配售结果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发行公告》中确定的网下配售规则。本次网下配售中,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为4,800,000股,占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不低于40%。
四、违约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未出现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情况。
五、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初步询价截止日2014年1月1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3.94倍,可比上市公司2012年平均市盈率为33.39倍。
根据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人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结合相对估值和绝对估值,研究员认为发行人合理的价值区间为20.38-22.37元/股,此价格区间对应2012年每股收益的市盈率区间为26.99-28.93倍。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人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合理价值区间上限对应的发行人市盈率,低于上述行业及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
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为20.77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情况为27.3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低于上述行业及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
六、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网下投资者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七、持股锁定期限
网下投资者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约为8,463.65万元。发行人与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按照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开发售股份数量的比例分摊发行费用,发行人承担的相关发行费用约为8,120.78万元;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承担的相关发行费用约为342.87万元。
九、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获配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7号A座中国人寿中心607室
电 话:010-66220588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