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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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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重要提示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金贵银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87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5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和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35元/股,最终发行数量57,192,116股。

3、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4年1月17日(T日)结束,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下发行有效申购量为13,291.5616万股,为网下初始发行数量34,315,616股的3.87倍;网上发行有效申购量为892,362,500股,为网上初始发行数量22,876,500股的39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总体申购情况,于2014年1月20日决定不启动回拨机制,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2,876,5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4,315,616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下有效认购倍数为3.87倍,网上有效申购认购倍数为39倍。

4、本次网下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且40%×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有效申购量≤40%×网下申购总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2014年1月8日(T-7日)公布的《询价及推介公告》列示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按照申购数量等比例配售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40%部分,即1372.6248万股,其他投资者将按照申购数量等比例配售剩余的可配售股份,即20,589,368股。

5、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根据2014年1月16日(T-1日)公布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5号)的要求,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经核查确认,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16家,16家有效报价投资者均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190,733.90896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13,291.5616万股。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下发行有效申购量为13,291.5616万股,为网下初始发行数量34,315,616股的4.88倍;网上发行有效申购量为892,362,500股,为网上初始发行数量22,876,500股的39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 《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总体申购情况,于2014年1月20日(T+1日)决定不启动回拨机制,未对网下、网上的发行规模进行调节。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2,876,5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4,315,616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

三、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网下申购家数为16家(按账户计算,下同),有效申购数量为13,291.5616万股。其中,A类投资者(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共4家,申购数量为1,720万股,约占本次网下有效申购量的12.94%;B类投资者共12家,申购总量为11571.5616万股,约占本次网下有效申购量的87.06%;C类投资者为0家。根据《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列示的网下配售原则,当40%×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有效申购数量≤40%×网下申购总量时,A类投资者将按照有效申购数量等比例配售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40%部分,B类和C类投资者配售剩余的股份,且B类投资者的获配比例不高于C类投资者的10倍。因此本次网下发行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最终获配数量为13,726,248股,为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40%,配售比例为其申购数量的79.80376744%;B类投资者最终分配数量为20,589,368股,为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60%,配售比例为17.79307643%。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序号配售对象名称所属投资者名称投资者类别有效申购数量(万股)实际获配股数(万股)
1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投资者360287.2936
2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投资者360287.2936
3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投资者500399.0188
4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投资者500399.0188
5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B类投资者800142.3446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B类投资者800142.3446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B类投资者1200213.5169
8中金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B类投资者36064.055
9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B类投资者1000177.9307
10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B类投资者36064.055
11受托管理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险万能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B类投资者36064.055
1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B类投资者1200213.5169
13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B类投资者3431.5616610.5803
14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三号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B类投资者1000177.9307
15北部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部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B类投资者700124.5515
16陈淑惠陈淑惠B类投资者36064.055

注:1、上表中的“获配数量”是根据《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列示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股票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由于配售比例形成的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后由主承销商包销,共有6股零股由主承销商包销。

四、网下申购多余资金退回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有效报价对象实际应付的申购金额,并将有效报价对象2014年1月17日(T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申购金额后的余额于2014年1月21日(T+2日)9:00前,向结算银行发送配售余款退款指令。

五、违约情况

本次发行期间,未出现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少于申购阶段可申购数量的情况。

六、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七、持股锁定期限

网下投资者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2943009,0755-25318606、010-57601812

传 真:0755-82940546、0755-82945484、0755-83207258

联 系 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1日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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