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1月16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75%,本次减持后,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低于5%。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比例
(%) |
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 | 大宗交易 | 2014年1月16日 | 10.93 | 1000 | 4.975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2000 | 9.950 | 1000 | 4.97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00 | 9.950 | 1000 | 4.975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本次减持后,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仍持有本公司1000万股,未有股份处于质押状态。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后,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仍持有本公司1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75%,香港金飞马公司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但仍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4、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飞达
股票代码:002239
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弥敦道655号胡社生行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股份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2014年1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无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但需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 |
金飞达、公司 | 指 |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报告书 | 指 |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金飞达权益的行为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年12月8日
3、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弥敦道655号胡社生行
4、法定股本:HK$50000
5、股东情况:CHAN KENNETH持股100%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无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要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金飞达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万股。本次减持后,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仍持有金飞达1000万股,占金飞达总股本的比例为4.975%。本次减持后,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持有金飞达股份的比例已低于5%,但仍为金飞达第二大股东。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持金飞达股票的可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金飞达2000万股,占金飞达总股本的9.950%。2014年1月10日,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金飞达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000万股,占金飞达总股本的4.975%。本次权益变动后,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持有金飞达1000万股,占金飞达总股本的4.975%,仍为金飞达第二大股东。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2000 | 9.950 | 1000 | 4.97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00 | 9.950 | 1000 | 4.975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本权益变动后,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仍持有本公司1000万股,未有股份处于质押状态。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和明细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比例
(%) |
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 | 大宗交易 | 2014年1月16日 | 10.93 | 1000 | 4.975 |
第五节 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买卖金飞达股的情况:
股东名称 | 交易方向 | 交易方式 | 期间 | 交易格价
(元/股) | 交易股数
(万股) | 占金飞达总股份的比例
(%) |
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 | 卖出 | 大宗交易 | 2013年11月20日 | 10.96 | 160 | 0.796 |
卖出 | 大宗交易 | 2013年11月21日 | 10.96 | 220 | 1.095 |
卖出 | 大宗交易 | 2013年11月27日 | 10.20 | 1000 | 4.975 |
卖出 | 大宗交易 | 2013年12月4日 | 10.20 | 850 | 4.229 |
卖出 | 大宗交易 | 2014年1月6日 | 12.33 | 150 | 0.746 |
卖出 | 大宗交易 | 2014年1月10日 | 10.41 | 1000 | 4.975 |
合计 | - | - | - | 3380 | 16.816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注册证书(香港)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CHAN KENNETH
日期:2014年1月16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南通市 |
股票简称 | 金飞达 | 股票代码 | 00223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香港九龙弥敦道655号胡社生行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20,000,000股 持股比例: 9.95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10,000,000股 变动比例: 4.975%
变动后数量: 10,000,000股 持股比例: 4.975%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CHAN KENNETH
201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