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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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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主承销商: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3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9号文核准。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协商决定本次发行数量为3,710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1,84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为1,870万股。本次发行将于2014年1月20日(T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实施。发行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3、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4年1月9日(T-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变化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原材料主要为原料牛皮,2010~2013年中期原料皮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85.54%、84.84%、84.08%和86.82%,原料牛皮价格的波动对公司成本影响较大,当原料牛皮价格大幅波动时,会直接影响公司毛利率水平和未来的销售价格调整,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5、报告期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持续为负。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和2013年中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519.07万元、-5,218.98万元、-15,701.25万元和-12,853.74万元,这主要是由于近年来公司发展迅速,存货(90%以上是原料皮)及应收账款占用流动资金较多所致。如果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情况不能得到有效改善,公司营运资金将面临一定压力。

 6、存货风险。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108,712.6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62.72%,占比较大,其中90%以上是原料皮和半成品。未来如果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则公司存货存在减值风险,或由于存货保管不当发生毁损、灭失,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7、原材料供应风险。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料牛皮主要来自国内,我国畜牧养牛业具有以下特点:

 (1)养殖区域分散、缺乏产业集中度,牛的生长周期、出栏周期较长,体现出养殖区域的差异性和不均衡性;

 (2)牛的屠宰量存在着明显的时令季节性。受国内居民生活和消费习惯的影响,一般在元旦、春节前后屠宰量较大;

 (3)牛的存栏和出栏量近年来呈下降趋势,2005年存栏量及出栏量分别为14,043.50万头和5,287.63万头,2009年则下降到10,726.50万头和4,602.20万头,存栏量、出栏量均大幅下降。

 基于以上因素,如果制革企业缺乏稳定的采购渠道、富有经验的采购团队和一定规模的原料皮储备,则将面临着原材料供应不稳定或短缺的情形。

 8、本次发行价格为16.18元/股,请投资者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所在行业为C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8.22倍(截至2014年1月15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16.18元/股对应的摊薄后市盈率为15.25倍(每股收益按照公司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连续12个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低于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即使如此,未来仍然存在发行人市盈率水平(或其他估值指标)受多种不确定性因素影响而下降、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9、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或个人投资者基于真实申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上限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网上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投资者若不认可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建议不参与本次申购。

 10、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的差异。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在同日刊登的《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中披露了每位网下投资者的详细报价情况等。以上数据仅用于如实反映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不构成对发行人的投资建议,提请投资者注意。

 11、本次发行中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为1,870万股,发行人将不会获得本次老股转让部分所得资金。如果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约为26,306.51万元。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建设工期原因,公司的净利润可能不会同步增长,因而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12、本次网下发行将采用事先确定的配售原则及方式进行配售,当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超过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2014年1月9日(T-7日)《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事先确定的配售原则及方式进行配售。因此请投资者务必注意该配售方式将导致网下配售结果与以往不同。

 13、发行人上市后所有股票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锁定承诺。

 14、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15、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认购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总量时,向网下回拨后仍未能获得足额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6、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交易所批准后,方能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17、发行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18、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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