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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公司参股公司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矿业”)不具备稀土探矿权,因为国家相关政策调控,其稀土勘探已经完全停止。
公司于2012年10月17日披露的重整计划中的第五条第六款提及重组方对恒鑫矿业探矿权储量的承诺:“重组方同时承诺,恒鑫矿业公司股权赠予公司后,其所拥有的探矿权在2012年11月30日前探明黄金储量不低于25吨,稀土详查报告储量不低于2万吨,如果该项承诺未能实现,则朱祖国将于2013年3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补偿金人民币5,000万元。”
近日,公司经与恒鑫矿业沟通,获悉恒鑫矿业稀土储量的历史情况及其进展如下:
1、2011年3月至2011年10月,恒鑫矿业委托华东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对恒鑫矿业段水矿区铌钽矿(面积:4.03平方公里)进行了普查,在铌钽普查过程中,发现有共伴生的稀土矿。华东有色院依据《稀土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普查估算该矿区稀土资源量为10142吨。恒鑫矿业虎形下铌钽矿区,面积6.87平方公里,与段水矿区相邻,地质特征、成矿条件极其相似,由于虎形下矿区面积是段水矿区的1.7倍,预测其稀土资源量会达到1万吨以上,故估算两个矿区相加稀土资源储量会达到两万吨以上。2012年恒鑫矿业聘请江西省煤田地质勘查研究院作为勘查单位,继续对段水矿区及虎形下矿区进行资源勘查。
2、因恒鑫矿业的储量未能在2012年11月30日达到朱祖国先生的承诺水平,朱祖国先生已于2013年3月27日向公司支付补偿金5000万元。同时,截至2013年2月,恒鑫矿业稀土储量勘查工作中的化验等流程仍在进行,勘查报告尚未完成(详见2013-007号公告)。
3、恒鑫矿业近期咨询主管部门,获知:1)2013年5月以来,政府部门陆续颁布《关于开展稀土开采及工程建设项目稀土资源回收利用全面排查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打击稀土开采、生产、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函》,对稀土行业的监管日益趋严;2)恒鑫矿业上述两个矿区因所在区域现未纳入国家统一规划区,不具备稀土探矿权,其相关勘探工作需停止。鉴于此,恒鑫矿业已停止稀土勘探工作,待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后再申请稀土探矿权,以推进相关工作。
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