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并于2014 年1月11日发布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2、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4 年1月15日下午2:30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 年1月14日-2014年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月14日15:00 至2014 年1 月15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杨海洲先生;
5、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海格通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60,384,1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65,013,020股的39.15%。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2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50,665,5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6人,代表股份9,718,5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6%。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收购广东怡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有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5,000,37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反对38,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5%;弃权5,345,73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5%。
(二)《关于增补莫东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605,34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反对34,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弃权5,744,76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2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许丽华、黄菊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