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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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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4-00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月15日上午在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轻安大厦八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卫才清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410,796,6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3,470万股的76.8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也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陈军伟先生、曾兴富先生、高少镛先生和黎立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苏天森先生、黄导先生和刘微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陈军伟先生,获得表决权410,796,6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曾兴富先生,获得表决权410,796,6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高少镛先生,获得表决权410,796,6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黎立璋先生,获得表决权410,796,6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苏天森先生,获得表决权410,796,6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黄导先生,获得表决权410,796,6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刘微芳女士,获得表决权410,796,6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因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对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王敏建先生、林学玲女士和谢径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1、王敏建先生,获得表决权410,796,6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林学玲女士,获得表决权410,796,6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谢径荣先生,获得表决权410,796,6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公司已于2013年12月18日上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洪山先生和章大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王敏建先生、林学玲女士、谢径荣先生、张洪山先生和章大鹏先生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向各家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代表股份410,796,6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具体内容如下:

 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技改资金和流动资金,根据2014年度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2014年度公司向各家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列东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叁亿元整(含贸易融资额度);

 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3、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三钢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陆亿元整;

 4、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梅列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整;

 5、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整;

 6、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

 7、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口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整;

 8、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9、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整;

 10、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柒亿元整;

 11、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桥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1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湖里中心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13、向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

 14、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15、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

 16、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17、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18、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

 以上公司2014年度向各家商业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柒拾柒亿伍仟万元整,最终公司获得的银行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并不等同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公司的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同时,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办理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蔡钟山、蒋浩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4-002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月15日上午在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轻安大厦八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黎立璋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月6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人,公司独立董事刘微芳女士因另有公务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刘微芳女士已委托独立董事苏天森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拟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监察审计部部长等有关人员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黎立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董事长黎立璋先生简历附后)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任命战略委员会主任的议案》,选举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董事陈军伟先生、独立董事苏天森先生三人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由黎立璋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本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公司董事高少镛先生、独立董事黄导先生、独立董事刘微芳女士三人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独立董事黄导先生、独立董事苏天森先生三人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公司董事曾兴富先生、独立董事黄导先生、独立董事刘微芳女士三人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任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结果,本次董事会会议同意由独立董事刘微芳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任命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结果,本次董事会会议同意由独立董事苏天森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

 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任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结果,本次董事会会议同意由独立董事黄导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九、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会同意聘任邱德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总经理邱德立先生简历附后)

 十、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并经邱德立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陈伯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聘任徐燕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吴春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聘任陈伯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聘任徐燕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聘任吴春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十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黎立璋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徐燕洪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董事会秘书徐燕洪的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0598-8205070

 传真号码:0598-8205013

 电子邮箱:xyh122425@163.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工业中路群工三路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十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黎立璋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苏青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证券事务代表苏青女士简历附后)

 证券事务代表苏青的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0598-8205079

 传真号码:0598-8205013

 电子邮箱:sgsuq0609@126.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工业中路群工三路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十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监察审计部部长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敏建先生为公司监察审计部部长,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监察审计部部长王敏建先生简历附后)

 十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5,503,822.65元,相应影响减少公司2013年末所有者权益5,503,822.65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5日

 附件: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监察审计部部长简历

 黎立璋,男,196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黎立璋先生曾任三明钢铁厂二轧厂棒材车间副主任、三轧厂生产技术部副部长、三轧厂副厂长、棒材厂第一副厂长、棒材厂厂长,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团”)棒材厂厂长、党委书记,三钢集团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本公司总经理、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等职务;现任三钢集团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邱德立,男,196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邱德立先生曾任三明钢铁厂烧结厂烧结车间副主任、生产科副科长、科长、烧结厂副厂长、厂长,三钢集团副总工程师,中国国际钢铁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三钢集团运输处处长、党委书记等职务;现任本公司总经理、生产能源管理与控制中心总调度长。邱德立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陈伯瑜,男,196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陈伯瑜先生曾任福建省三明钢铁厂炼钢厂连铸车间副主任、一连铸车间副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本公司炼钢厂副厂长、炼钢厂厂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技术中心主任。陈伯瑜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徐燕洪,男,197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徐燕洪先生曾任本公司销售公司业务员、业务主办、市场科副科长、市场科科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部第一副部长。徐燕洪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徐燕洪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考试。

 吴春海,男,196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吴春海先生曾任三明钢铁厂财务处基建财务科副科长,三钢集团财务处固定资产管理科科长、处长助理、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处副处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财务总监,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董事。吴春海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苏青,女,1965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统计师,会计师,九三学社社员,政协第九届三明市委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苏青女士曾任福建三明钢铁厂综合计划处统计员、三钢集团总调度室统计员、本公司证券投资部信息科科员、副科长、科长;现任本公司期货管理科科长、证券投资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苏青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敏建,男,195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王敏建先生曾任福建省三明钢铁厂二轧厂小轧钢车间副主任、党支部书记,棒材车间党支部书记,三轧厂政工部部长、工会主席,棒材厂党总支副书记、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三钢集团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室主任等职务;现任三钢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董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监察审计部部长。王敏建先生与公司其他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4-003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月15日上午在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轻安大厦八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王敏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王敏建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其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相同。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主席王敏建先生简历附后)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月15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王敏建先生简历

 王敏建,男,195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王敏建先生曾任福建省三明钢铁厂二轧厂小轧钢车间副主任、党支部书记,棒材车间党支部书记,三轧厂政工部部长、工会主席,棒材厂党总支副书记、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团”)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室主任等职务;现任三钢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董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监察审计部部长。王敏建先生与公司其他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4-004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亦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13年末在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的基础上,发现公司的焦化厂型煤系统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后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焦化型煤系统固定资产原值为9,874,671.11元,净值为5,997,556.21元,预计可收回金额为493,733.56元,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503,822.65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5,503,822.65元,相应减少公司2013年末所有者权益5,503,822.65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14年1月15日上午10:30分,在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轻安大厦八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高少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1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共计5,503,822.65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苏天森先生、黄导先生、刘微芳女士对本次提取资产减值准备之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要求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提供了详细的资料。经核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也履行了相应的批准程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目前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关于公司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示同意。”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提示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不影响公司于2013年10月29日披露的《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公司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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