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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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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706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将于2014年1月17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实施。发行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4年1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4、发行人所在行业为畜牧业(A03),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76.69倍(截止2014年1月14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24.07元/股对应的201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8.80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依然存在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5、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对募集资金的需求量为66,716.04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24.07元/股计算的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72,210万元,扣除发行人承担的发行相关费用约5,500万元后,本次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66,710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6、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7、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若2014年1月17日(T 日)出现网下申购不足,将中止本次发行;若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既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若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不足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中止发行。

 8、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9、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

 10、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11、发生疫病的风险。动物疫病是畜牧行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风险。生猪养殖过程中发生的疫病主要有蓝耳病、猪瘟、猪呼吸道病、猪流行性腹泻、猪伪狂犬病、猪圆环病毒等。生猪疫病的发生带来的风险包括两类,一是疫病的发生将导致生猪的死亡,直接导致生猪产量的降低;二是疫病的大规模发生与流行,易影响消费者心理,导致市场需求萎缩,产品价格下降,对生猪销售产生不利影响。虽然公司具有完善的疫病防控体系和能力,但若公司周边地区或自身疫病发生频繁,或者公司疫病防控体系执行不力,公司将面临生猪发生疫病所引致产量下降、盈利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12、生猪价格波动的风险。我国生猪价格呈现出较强的周期性波动特征,基本上三年至四年为一个完整市场波动周期。商品猪市场价格的周期性波动导致生猪养殖业的毛利率呈现周期性波动,公司的毛利率也呈现出同样的波动趋势。报告期内,生猪价格的波动,造成公司净利润下滑。如果未来生猪市场价格出现持续大幅下滑,将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报告期内,虽然小麦、玉米、次粉和豆粕等在主营业务成本中的占比波动较大,但是,从总体来看,小麦、玉米、次粉和豆粕合计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在60%左右,因此,小麦、玉米、次粉和豆粕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净利润均会产生较大影响。公司营业利润对于消耗量大的原料(小麦、玉米、豆粕)的敏感性较高,虽然公司拥有“小麦+豆粕”、“玉米+豆粕”等饲料配方替代技术,但当上述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不能再通过改变配方控制成本,或者无法及时将成本向下游客户转移,将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4、公司采用一体化自育自繁自养经营模式,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土地。目前,公司除饲料厂等的土地使用权为自有外,养殖场用地以及本次募投项目中养殖场所需要的土地,主要来自于对农村土地的租赁。该等租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与当地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并取得了土地承包农户对村委会的书面授权,办理了土地租赁备案手续,但随着地区经济发展以及周边土地用途的改变,存在出租方违约的风险。虽然公司在过往的土地租赁中未出现过出租方违约的现象,但一旦出租方违约,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5、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和前五大客户中均存在自然人。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供应商、客户与机构供应商、客户相比较而言,自然人供应商、客户在采购能力、支付能力、经营期限、经营规模和经营拓展能力等方面更容易受到市场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和自身经营意愿的影响,从而使其经营能力产生一定的有限性。这种有限性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具体体现为:(1)在公司销售方面,如果自然人客户普遍对生猪的采购规模、频次意愿降低,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2)在公司采购方面,如果自然人供应商收购和销售小麦和玉米的规模、频次意愿降低,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采购产生不利影响。

 16、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公司生产、销售生猪属销售自产农产品,享受免缴增值税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属从事牲畜饲养所得,可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若国家对从事牲畜饲养、农产品初加工的税收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受到影响。

 17、短期偿债比率较低的风险。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短期偿债指标较低,报告期内,流动比率平均为1.05、速动比率平均为0.38,其中2013年1-6月速动比率为0.3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低,使公司面临短期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若公司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并获得新的借款,将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18、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公司发行募集资金拟全部投资建设邓州牧原年出栏80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南阳市内乡县以外的邓州市建设投资,公司存在异地扩大导致的风险。同时,如果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如期到位、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不力、项目不能按计划开工或完工、项目投产后疫病防控体系不完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市场拓展不理想等情况,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如果宏观经济波动,人们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变化,消费心理的变化等,都有可能影响猪肉的消费需求,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带来风险。

 19、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预计将比2013年6月30日有显著增加。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募集资金产生预期收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在短期内不能与公司净资产增长保持同步,可能导致净资产收益率较以前年度有所下降,产生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秦英林先生和钱瑛女士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90.1560%的股份。因此,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可能利用其在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通过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表决权,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经营决策以及通过不公允的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21、生产经营场所相对集中的风险。公司现有的经营场所主要分布的南阳市的内乡县,单个养殖场规模相对较大,生产场所相对集中。尽管公司拥有完善的疫病防控体系,但生产经营场所的相对集中,对公司养殖过程的防疫等方面仍会带来风险,主要表现在:(1)大规模疫情爆发时,规模较大的养殖场面临更大的防疫风险,如果疫情超出公司防疫措施所能控制的范围,公司将会出现较大损失;(2)在发生风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时,公司可能由于场所集中,而遭受较大的损失。

 22、自然灾害风险。公司生猪养殖场主要分布在河南省南阳市平原地带,其生产经营场所会受风灾、水灾、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在公司生产场地及其周边地区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生猪养殖场建筑及设施的损坏,并可能导致生猪死亡,由此给公司带来直接损失。同时,自然灾害所导致的通讯、电力、交通中断,生产设施、设备的损坏,也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3、公司未来业绩下降的风险。公司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净利润分别为8,560.95万元、35,663.58万元、33,020.79万元,利润增长较快,主要原因是出栏生猪数量增加所致。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公司商品猪销售单价分别为11.96元/公斤、16.94元/公斤、14.71元/公斤;出栏生猪头数分别35.90万头、60.98万头、91.76万头,复合增长率为59.87%。

 虽然,2012年度公司生猪出栏量较2011年度大幅增长50.47%,但是2012年度净利润较2011年度仍下滑7.41%,主要是由于2012年度商品猪销售单价较2011年度下滑所致,可见公司的盈利能力受商品猪销售单价的波动的影响较大。

 2013年1-6月净利润为7,557.75万元,与2012年同期的14,158.20万元相比下滑46.62%,主要是商品猪价格下滑所致。2013年1-6月公司商品猪销售单价为13.40元/公斤,较2012年1-6月的商品猪销售单价14.52元/公斤,下降7.77%;但是2013年1-6月公司出栏生猪50.53万头,较2012年同期的41.53万头增加21.68%。

 过往的生猪价格波动表明,我国生猪价格具有较强的周期性。若生猪销售价格出现大幅下降或上涨幅度低于成本上涨幅度,或者公司生猪出栏规模增加幅度低于价格下降幅度,则公司存在未来业绩大幅下降或难以保持持续增长的风险。

 24、本次发行有可能出现上市后即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25、发行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26、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 行 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6日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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