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1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重大事项公告》,现将公告中“二、北京信威关于上述纠纷情况的说明”之本公司接到北京信威《关于与天津光大、新疆光大增资及补充协议纠纷解决情况的说明》日期及文件名称进行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公告原文为:
“二、北京信威关于上述纠纷情况的说明
2014年1月8日,本公司接到北京信威《关于北京信威及其股东与天津光
大、新疆光大增资及补充协议纠纷情况的说明》,该说明内容如下:”
现更正为:
“二、北京信威关于上述纠纷情况的说明
2014年1月10日,本公司接到北京信威《关于与天津光大、新疆光大增资及补充协议纠纷解决情况的说明》,该说明内容如下:”
除上述更正外,《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重大事项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