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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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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放宽银行杠杆监管规则
□本报记者 陈听雨

 □本报记者 陈听雨

 

 全球银行监管机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12日发表声明称,委员会在对“银行数据进行彻底分析后”,决定批准《杠杆率国际使用标准》。该标准将使大型国际银行的平均杠杆率从约3.8%升至略高于4%的水平。

 巴塞尔委员会监管机构主席、欧洲央行行长德拉吉表示:“银行杠杆国际协同规则是银行风险资本制度的重要后盾,其最终确立,意味着金融危机爆发后金融监管变革迈出了重要一步。”作为《巴塞尔协议Ⅲ》银行业一揽子改革的一项关键内容,新的杠杆率标准将在2018年生效。

 2013年6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一份“杠杆率限制规则”,对《巴塞尔协议Ⅲ》主要资本比率作了补充。主要资本比率关注的是风险加权资产,杠杆率则将银行资本与不作任何调整的总资产加以比较,旨在防止银行通过低估风险粉饰其资本金水平。由于规则严于《杠杆率国际使用标准》,业内人士曾警告称,过严的杠杆率标准会抑制风险金融活动,并限制金融机构信贷增长。

 监管人士指出,此次批准的《杠杆率国际使用标准》,即对杠杆率限制规则进行的调整,放松了对衍生品和回购协议等产品的杠杆规定,令银行在采用会计准则计算杠杆率时拥有更大的操作空间,同时放松了银行决定表外业务的计算方法,避免银行重复计算延伸品交易的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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