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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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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4-00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1月29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详见公司2013年11月30日临2013-054公告)。

 2014年1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4号)文件,对公司发行次级债券事宜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60亿元的次级债券。

 二、公司应当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次级债券的首期发行工作,24个月内完成次级债券的后续发行工作,逾期未完成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三、公司应当按规定及时披露发行、兑付次级债券等有关情况。

 四、公司应当于每期次级债券发行完毕后1个月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及住所地证监局,发行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次级债券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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