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证书》延续批件。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理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理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的规定,经现场监督检查和审核批准,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要求,原料药(三七三醇皂苷)获得《药品GMP证书》延续批件【GMP(延续)2013044】,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