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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担保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严格履行签署的协议,从未出现严重违约的情形。 二、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的债券品种、金额 被担保的债券为经发行人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开发行的所有各期、各品种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担保期间 担保人承担的保证期间为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及本次债券到期日后六个月止。如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各期债券的保证期间应分别计算,分别为各期债券的存续期及各期债券到期日届满后六个月止。 债券持有人在保证期间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或债券持有人在保证期间主张债权后未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之前向保证人追偿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三)担保方式 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全额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担保范围 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次债券(包括各期、各品种)的全部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及其他应支付合理费用。 (五)担保责任的承担 如债券发行人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按期、足额将到期的本次债券利息和/或本金划入本次债券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时,依照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应根据担保函的规定,在本次债券付息日和/或到期日的次日,代理债券持有人向保证人发出书面索赔通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代发行人偿付本次债券的到期本金和/或利息。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发出索赔通知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向保证人发出索赔通知。 保证人应在收到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持有人根据担保函的规定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在不超过保证人保证范围的情况下,将相应的兑付资金划入本次债券登记机构指定的账户。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改制设立、历史沿革和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及上市情况 1、公司设立 发行人成立于2000年3月10日,系经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办函[1999]154号文批准,由北国电和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在其所属北京市石景山热电厂、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以及北京石景山发电总厂改制重组的基础上,联合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北京电力设备总厂、北京变压器厂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7,336万元。 设立时,京能电力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额(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北国电 | 245,440,000 | 51.850 | 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 | 226,560,000 | 47.862 | 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 | 680,000 | 0.144 | 北京电力设备总厂 | 340,000 | 0.072 | 北京变压器厂 | 340,000 | 0.072 | 合 计 | 473,360,000 | 100.000 |
2、公司股票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8号)核准,发行人以每股5.00元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股票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57,336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为47,336万股,占总股本的82.56%,社会公众股10,000万股,占总股本的17.44%。 经上交所《关于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证上字[2002]71号)批准,公司股票于2002年5月10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京能热电”,股票代码“600578”。 上市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额(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北国电 | 245,440,000 | 42.81 | 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 | 226,560,000 | 39.51 | 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 | 680,000 | 0.12 | 北京电力设备总厂 | 340,000 | 0.06 | 北京变压器厂 | 340,000 | 0.06 | 社会公众 | 100,000,000 | 17.44 | 合 计 | 573,360,000 | 100.00 |
(二)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1、2003年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成立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成立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的通知》(国家电网人资[2003]434号),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于2003年11月2日组建成立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并对原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管理的发行人22,656万股股票行使股东权利。 本次股权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额(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北国电 | 245,440,000 | 42.81 |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 | 226,560,000 | 39.51 | 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 | 680,000 | 0.12 | 北京电力设备总厂 | 340,000 | 0.06 | 北京变压器厂 | 340,000 | 0.06 | 社会公众 | 100,000,000 | 17.44 | 合 计 | 573,360,000 | 100.00 |
2、2004年京能集团成立 根据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与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合并重组相关问题的通知》(京国资改发字[2004]45号),公司原发起人股东北国电和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于2004年12月8日合并设立京能集团。 经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上市公司国有股持股单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1381号)批准,北国电和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将其分别持有的发行人24,544万股和68万股国有法人股全部无偿划转给京能集团,股权性质相应由国有法人股变更为国家股,并于2006年1月完成前述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京能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权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额(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京能集团 | 246,120,000 | 42.93 |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 | 226,560,000 | 39.51 | 北京电力设备总厂 | 340,000 | 0.06 | 北京变压器厂 | 340,000 | 0.06 | 社会公众 | 100,000,000 | 17.44 | 合 计 | 573,360,000 | 100.00 |
3、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 2006年3月10日,北京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京国资产权字[2006]24号),批准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6年3月15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6年4月3日,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即由原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股票支付3.4股股票对价,共计支付3,400万股,其中北京变压器厂应支付的对价部分由京能集团代为支付。 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额(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京能集团 | 228,417,533 | 39.84 |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 | 210,286,888 | 36.68 | 北京变压器厂 | 340,000 | 0.06 | 北京电力设备总厂 | 315,579 | 0.05 | 社会公众 | 134,000,000 | 23.37 | 合 计 | 573,360,000 | 100.00 |
4、2007年京能国际成立 2006年12月31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京能集团作为主发起人以其持有本公司的全部228,458,633股股份(其中228,417,533股为限售流通股;41,100股为普通股,由京能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增持获得)等资产,联合京能科技于2007年1月16日共同发起设立京能国际,2007年7月18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京能国际。 本次股权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额(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京能国际 | 228,458,633 | 39.85 |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 | 210,286,888 | 36.68 | 其他股东 | 134,614,479 | 23.47 | 合 计 | 573,360,000 | 100.00 |
5、2007年股份转让 经国家电监会《关于“920万千瓦发电权益资产变现项目”股权受让方选定的通知》(电监电改函[2007]29号)批准,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4,905.83万股和6,122.86万股分别转让给山西国电和京能集团,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和10.68%。2007年8月23日,中国证监会根据《关于核准豁免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7]135号),同意豁免京能集团因受让上述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2007年10月15日,办理完成股份过户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额(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京能国际 | 228,458,633 | 39.85 | 山西国电 | 149,058,318 | 26.00 | 京能集团 | 61,228,570 | 10.68 | 其他股东 | 134,614,479 | 23.47 | 合 计 | 573,360,000 | 100.00 |
6、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0年12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81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2,661,290股,2010年12月30日办理完成登记托管手续。 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额(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京能国际 | 228,681,443 | 34.86 | 山西国电 | 143,665,903 | 21.90 | 京能集团 | 77,760,829 | 11.85 | 其他股东 | 205,913,115 | 31.40 | 合 计 | 656,021,290 | 100.00 |
7、2011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每10股转增2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于2011年7月14日办理完成转增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工作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787,225,548股。 8、2012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2年12月10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642号)核准,公司于2012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京能国际发行了1,160,163,25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2012年12月25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办理完成股权登记事宜。 此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额(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京能国际 | 1,434,580,985 | 73.67 | 山西国电 | 140,173,064 | 7.20 | 京能集团 | 93,312,995 | 4.79 | 其他股东 | 279,321,757 | 14.34 | 合 计 | 1,947,388,801 | 100.00 |
9、2013年完成前次重组配套融资 公司于2013年3月20日进行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通过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361,271,67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92元,共计募集2,499,999,997.9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57,582,122.50 元。 北京兴华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13)京会兴验字第03010075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2,308,660,477.00元。2013年3月29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此次重组配套融资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额(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京能国际 | 1,434,580,985 | 62.14 | 山西国电 | 212,343,064 | 9.20 | 京能集团 | 93,312,995 | 4.04 | 其他股东 | 568,423,433 | 24.62 | 合 计 | 2,308,660,477 | 100.00 |
二、发行人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642号《关于核准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同意,2012年,公司向京能国际非公开发行1,160,163,253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其持有煤电业务经营资产,包括岱海发电、宁东发电、康巴什热电、长治欣隆、大同发电、北京热电、三河发电、托克托发电、托克托第二发电等9家发电公司股权,京能国际持有的29亿元债权,1.29亿元预付增资款以及41.5亿元对外债务。其中,京能国际持有的29亿元债权系京能国际对上述发电公司的委托贷款,具体包括对岱海发电委托贷款11亿元、宁东发电4亿元、康巴什热电2亿元、京泰发电6亿元和京玉发电6亿元。1.29亿元预付增资款为京能国际对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预付增资款。41.5亿元的对外债务,具体由1.5亿元短期银行借款债务、京能国际已发行的20亿元中期票据债务和京能国际作为“泰康京能-能源项目债权投资计划”的债务人承担的20亿元长期借款债务组成。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已于2012年年内实施完毕。 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均为京能国际,实际控制人均为京能集团,最终控制人均为北京市国资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2013年6月30日,发行人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或股东名称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541,273,640 | 66.76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767,386,837 | 33.24 | 三、股份总数 | 2,308,660,477 | 100.00 |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发行人前10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434,580,985 | 62.14 | 2 |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212,343,064 | 9.20 | 3 |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3,312,995 | 4.04 | 4 | 财通基金公司-平安-平安信托平安“富创赢一期 21号集合资金信托 ” | 39,170,000 | 1.70 | 5 | 华夏资本-农行-定向增发收益权一号资产管理计划 | 36,170,000 | 1.57 | 6 |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 36,170,000 | 1.57 | 7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6,170,000 | 1.57 | 8 | 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36,170,000 | 1.57 | 9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30,911,676 | 1.34 | 10 | 江西育科投资有限公司 | 18,787,500 | 0.81 | 合 计 | 1,973,786,220 | 85.51 |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以发电供热为主业,主营业务为电力、热力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公司为北京地区大型热电企业,其发电量和供热面积一直居于领先地位。2012年重组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京能国际所持煤电类经营性资产注入公司,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和经营区域扩展,公司业务发展模式从内生型逐步转变为外延式。在充分挖掘公司本部石景山热电厂四台22万千瓦级机组发电供热潜力、保持北京地区热电企业领先地位的前提下,公司业务区域拓展至宁夏、山西等资源优势地区,实现了产业横向和纵向扩张。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3年1~6月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调整后 | 调整前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3,960,864.92 | 75,725,505.85 | -720,160.30 | -720,160.30 | 5,686,333.35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3,124,276.82 | 16,122,291.13 | 24,560,025.53 | 24,560,025.53 | 17,991,748.58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 | -- | -- |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1,526,384.47 | 4,718,462.20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1,326,324,383.59 | 1,048,623,264.49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11,757.41 | 684,537.18 | 802,146.07 | 802,146.07 | 1,516,053.12 | 小 计 | 38,599,768.80 | 1,423,575,179.95 | 1,073,265,275.79 | 24,642,011.30 | 25,194,135.05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885.25 | -437,023,106.54 | -314,312,875.07 | -621,851.85 | 4,157.37 | 所得税的影响 | -9,621,517.36 | -23,752,509.89 | -4,702,167.02 | -6,110,317.71 | -6,300,654.87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28,972,366.19 | 962,799,563.52 | 754,250,233.70 | 17,909,841.74 | 18,897,637.5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73,679,166.59 | 1,614,857,192.75 | 1,074,946,006.43 | 287,435,575.30 | 268,694,380.82 | 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例 | 2.47% | 59.62% | 70.17% | 6.23% | 7.03% |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 | 2013年1~6月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调整后 | 调整前 | 电力 | 489,663.26 | 962,367.78 | 815,748.99 | 270,824.88 | 225,346.49 | 热力 | 20,554.44 | 38,799.72 | 37,449.92 | 37,449.92 | 33,817.92 | 检修劳务 | -- | -- | 1.71 | 1.71 | 136.32 | 脱硫石膏及其他 | 1,820.33 | 3,320.07 | 286.28 | 286.28 | 270.80 | 主营业务合计 | 512,038.03 | 1,004,487.57 | 853,486.90 | 308,562.79 | 259,571.53 |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公司财务指标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地区 | 2013年1~6月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调整后 | 调整前 | 北京市 | 112,670.32 | 227,496.29 | 208,305.82 | 208,681.11 | 193,444.36 | 宁夏地区 | 100,546.80 | 192,326.83 | 125,358.03 | -- | -- | 山西地区 | 34,251.82 | 70,530.64 | -- | -- | -- | 内蒙古自治区 | 264,569.09 | 514,133.81 | 519,823.04 | 99,881.68 | 66,127.17 | 主营业务合计 | 512,038.03 | 1,004,487.57 | 853,486.90 | 308,562.79 | 259,571.53 |
2、母公司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 2013.6.30 | 2012.12.31 | 2011.12.31 | 2010.12.31 | |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总资产(亿元) | 289.94 | 286.02 | 307.63 | 113.53 | 92.44 | 总负债(亿元) | 134.34 | 173.29 | 207.40 | 76.84 | 59.22 | 全部债务(亿元) | 83.69 | 118.72 | 153.46 | 63.28 | 43.04 | 流动比率 | 0.69 | 0.50 | 0.44 | 0.59 | 0.46 | 速动比率 | 0.61 | 0.44 | 0.41 | 0.57 | 0.44 | 资产负债率(%) | 46.33 | 60.59 | 67.42 | 67.68 | 64.06 | 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 | 34.97 | 51.29 | 60.49 | 63.30 | 56.43 | 每股净资产(元) | 5.34 | 4.46 | 3.98 | 3.85 | 4.28 | 财务指标 | 2013年1~6月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毛利率(%) | 32.36 | 26.69 | 24.37 | 19.42 | 17.73 | EBITDA(亿元) | 26.90 | 44.91 | 32.99 | 9.32 | 7.56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32.14 | 37.83 | 21.50 | 14.72 | 17.57 | 利息保障倍数 | 5.49 | 3.40 | 3.60 | 2.68 | 3.31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9.05* | 9.32 | 18.22 | 9.40 | 9.68 | 存货周转率(次) | 19.27* | 21.75 | 43.36 | 37.94 | 39.05 |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 | 1.00 | 1.61 | 1.87 | 0.48 | 0.54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21 | -0.76 | 1.80 | 1.11 | 0.82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计算时予以年化处理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全部债务=长期债务+短期债务 短期债务=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全部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长期债务+短期债务+所有者权益) 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计算的最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财务指标 | 2013.6.30 | 2012.12.31 | 2011.12.31 | 2010.12.31 | 流动比率 | 3.41 | 1.10 | 0.78 | 0.66 | 速动比率 | 3.35 | 1.08 | 0.76 | 0.64 | 资产负债率(%) | 29.50 | 39.52 | 32.02 | 37.60 | 每股净资产(元) | 4.88 | 4.14 | 3.95 | 4.32 |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1)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2013年1~6月 | 2012年 | 2011年 | 2010年 | 调整后 | 调整前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股收益(元) | 基本 | 0.55 | 0.83 | 0.53 | 0.37 | 0.47 | 稀释 | 0.55 | 0.83 | 0.53 | 0.37 | 0.4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净资产收益率 | 加权平均 | 11.17% | 19.93% | 14.24% | 9.83% | 13.3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元) | 基本 | 0.54 | 0.33 | 0.15 | 0.34 | 0.44 | 稀释 | 0.54 | 0.33 | 0.15 | 0.34 | 0.4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 | 加权平均 | 10.89% | 8.05% | 3.89% | 9.22% | 12.38% |
发行人的非经常性损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2011年(调整后)及2012年发行人非经常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较高,主要系京能国际于当期转入的经营性资产在合并前形成的净损益按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的会计准则计入非经常性损益所导致。2013年1-6月,发行人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例下降至2.47%。发行人盈利对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依赖。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盈利对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依赖。 第六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试点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及公司董事长书面确认,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额度。发行人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条款。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根据公司债务结构调整及资金使用的需要,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公司将灵活安排偿还公司债务。 综合考虑目前公司资金成本及其到期时间,公司暂定拟偿还的债务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借款主体 | 债务类型 | 借款单位/债券名称 | 到期时间 | 借款利率 | 借款金额 | 1 | 岱海发电 | 银行借款 | 中国银行乌兰察布分行 | 2014年11月28日 | 6.345% | 10,000.00 | 2 | 岱海发电 | 银行借款 | 中国银行乌兰察布分行 | 2014年12月17日 | 6.345% | 5,000.00 | 3 | 京玉发电 | 银行借款 | 农业银行右玉县支行 | 2014年2月4日 | 6.000% | 5,000.00 | 4 | 京玉发电 | 银行借款 | 农业银行右玉县支行 | 2014年2月24日 | 6.000% | 5,000.00 | 5 | 康巴什热电 | 银行借款 | 浦发银行北京阜成支行 | 2013年10月21日 | 6.360% | 5,000.00 | 6 | 康巴什热电 | 集团借款 | 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013年8月26日 | 5.880% | 10,000.00 | 7 | 康巴什热电 | 集团借款 | 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013年9月24日 | 6.600% | 5,000.00 | 8 | 康巴什热电 | 集团借款 | 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013年8月1日 | 6.360% | 10,000.00 | 9 | 康巴什热电 | 集团借款 | 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014年12月25日 | 6.765% | 5,000.00 | 10 | 京能电力 | 应付债券 | 京能国际11京能股MTN1 | 2014年9月7日 | 5.860% | 200,000.00 | 合 计 | / | / | 260,000.00 |
为保证资金周转,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债务到期日时间顺序进行偿还,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偿还债务之顺序和金额进行调整。如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晚于拟偿还债务的到期时间,公司将根据债务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先行偿还,募集资金到位后与上述债务相对应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第七节 备查文件及查阅相关事项 一、备查文件 1、发行人2010、2011、2012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201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发行人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的备考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3、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4、关于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6、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 7、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出具的《担保函》 8、《关于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协议》 9、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10、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11、中国证监会签发的核准文件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10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16号CBD国际大厦A区22层 联系电话:010-6566 6995 传 真:010-8521 8610 联系人:樊俊杰 2、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8层 联系电话: 010-6658 1802 传 真: 010-6658 1836 联系人: 严俊涛、叶辉燕、鄢凯红、潘 可 3、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8楼 联系电话:010-8513 0588 传 真: 010-6518 5227 联系人:吕晓峰、郭瑛英、丁军波 三、查阅时间 本次债券发行期间,每日9:0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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