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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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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4-002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的提案,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2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其中议案1和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双凤开发区)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月13日(星期一)上午9:30分

 5、主持人:董事长商晓波先生

 6、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代表股份198,050,0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3.90%。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卢贤榕律师、汪舒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其中议案1和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商晓波先生、万胜平先生、商晓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任德慧女士、李明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1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商晓波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8,050,0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商晓红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8,050,0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万胜平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8,050,0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德慧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8,050,0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明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98,050,0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上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以上人员的简历详见刊登于2013年12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编号为2013-036的《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沈晓平、谢传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胡耿武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沈晓平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8,050,0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谢传芬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8,050,0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以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成员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人员的简历详见刊登于2013年?12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编号为2013-039的《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审议《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4.5亿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98,050,0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详细内容见2013年12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4、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98,050,0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的卢贤榕、汪舒平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师事务所出具的《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4-003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2014年1月13日召开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新产生的董事会于当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经与会董事的共同推荐,会议由董事商晓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选举商晓波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公司董事会慎重考虑,以下董事组成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

 1、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商晓波先生、万胜平先生、任德慧女士(独立董事))担任,商晓波先生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商晓红女士、任德慧女士(独立董事)、李明发先生(独立董事)担任,李明发先生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万胜平先生、李明发先生(独立董事)、任德慧女士(独立董事)担任,任德慧女士为主任委员。

 4、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两名,并且其中一名董事具备会计和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万胜平先生、任德慧(独立董事、会计专业)女士、李明发(独立董事)先生担任,任德慧女士为主任委员。

 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续聘开金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万胜平先生、汪国胜先生、朱克杨先生、郝景月先生、王军民先生、姚洪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万胜平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汪国胜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汪国胜先生的有关资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汪国胜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合肥双凤工业区

 电话:0551-66391405

 传真:0551-66391725

 电子邮箱:wangguosheng0731@126.com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杨勇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备查文件: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商晓波:男,出生于1974年,高中学历;湖北省人大代表、安徽省政协委员、中国钢结构协会副会长、安徽省钢结构协会监事长、安徽省浙江商会副会长、合肥市工商联执委。曾获得2006年长丰县第七届精神文明“十佳人物”称号,2007年“浙商创新奖”,2008年全国“抗震救灾先进个人”、2008年安徽省十大经济人物、2010年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2012年度十大徽商领袖人物。现任本公司董事,担任本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成员,持有公司股份141,800,000股,公司董事商晓红的弟弟、公司董事会秘书汪国胜是商晓波的姐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2、万胜平:男,出生于1972年,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曾任职安庆电力四维实业总公司财务部,安徽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979)财务组长。2002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持有公司股份4,40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3、商晓红:女,出生于1969年,高中学历。曾任职深圳华尔美服装有限公司。2002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3,600,00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商晓波的姐姐,公司董事会秘书汪国胜为商晓红的妹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4、任德慧:女,出生于1970年,2001年安徽财贸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2010年获得暨南大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土地估价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安徽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副主审、安徽华普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安徽城致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主审、安徽德信不动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473)独立董事、安徽德信安房地产土地评估规划有限公司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5、李明发:男,出生于1963年,安徽省肥东县人。1985年安徽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安徽大学法律系民法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获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曾任安徽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安徽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安徽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安徽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员,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曾获得安徽省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霍英东基金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奖、安徽省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奖二等奖、三等奖。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独著1部,合著多部,现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安徽省软科学项目各1项。现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30)独立董事。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417)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6、开金伟:男,出生于1969年,大学学历,焊接工艺与设备专业,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职江汉石油管理局供应处;东莞环亚钢结构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生产部副部长;北京三杰国际钢结构有限公司营销部副部长、生产部部长、项目运营部部长、工程总监;鼎峰莱茵(北京)建筑钢结构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泰达尔钢结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机建设云龙钢构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副总经理、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开金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7、汪国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9年1月,毕业于浙江大学医学系,大学学历,学士学位,中级职称。曾任安徽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鸿凯建材配送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物资管理部、工业围护系统事业部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汪国胜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商晓波的姐夫,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朱克杨:男,出生于1966 年,大学学历。曾在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就任招商局长、主任助理和管委会副主任;2007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负责湖北团风生产基地的筹建工作,2007年至今分别担任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和公司生产运营中心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朱克杨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9、郝景月:男,出生于1972年,大学学历,学士学位,工程师、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职江苏新远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职位、安徽欣意电缆有限公司任设备动力部部长,2005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任本公司监事、工程管理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郝景月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10、王军民:男,出生于1965年,大专学历,工程师,注册会计师。1997年-1999年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发改委、省经贸委、中国科大商学院共同组织的省人才战略“MBA厂长经理”班学习,曾就职于中国芜湖华联集团任副总经理、安徽国祯药业集团任财务总监;2004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安徽华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王军民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11、姚洪伟:女,出生于1979年,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合肥企业经营者人才公司培训部经理;合肥聚人高级人才顾问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任本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事业部副总、运营管理中心总监。姚洪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12、杨勇:男,出生于1977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工程师。2003年至2007年在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会计主管,2007年至今在本公司担任内部审计经理一职。杨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4-004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2014年1月13日召开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新产生的监事会于当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全体监事一致推选的沈晓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一致同意选举沈晓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备查文件: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简历

 沈晓平女士,出生于 1980 年,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2002年至今就职于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工作,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邓烨芳的弟媳。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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