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1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1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8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14年1月13日中午1:00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方式进行。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吴潮忠先生、李丽璇女士、杨传楷先生、曾旭钊先生,独立董事阮锋先生、罗绍德先生、普烈伟先生均亲自出席会议,董事洪惠平先生、郑栩栩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会议,分别书面委托杨传楷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巨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陈燕亮先生、黄晓鸿先生和许玲玲女士、财务总监林瑞波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换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潮忠先生、郑栩栩先生、李丽璇女士、杨传楷先生、陈志勇先生、林瑞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杨敏兰先生、张宪民先生、黄家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时将对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将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组建的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产生前,第四届董事会现有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参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细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参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2014-004)》。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巨轮股份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负责召集,定于2014年1月29日上午9:30在巨轮股份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开,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提交的议案,会议通知的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办理。详细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00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一: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吴潮忠,男,62岁,大专,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曾先后多次被揭阳市商业局、财贸系统党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企业家”和“优秀共产党员”,2000年6月被国家人事部、国家国内贸易部授予“全国内贸系统劳动模范”称号。吴潮忠先生曾担任揭阳县商业贸易中心副总经理、揭阳市外轮模具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揭阳市外轮橡胶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省第十届、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现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吴潮忠先生持有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揭阳市外轮模具研究开发有限公司55%的股份,具有绝对控制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吴潮忠先生除投资控制揭阳市外轮模具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之外,无其他控股、参股企业。

吴潮忠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吴潮忠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2、郑栩栩,男,41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先后任揭东县东阳机械石材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揭阳市外轮橡胶机械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助理,生产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郑栩栩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郑栩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3、李丽璇,女,51岁,大专,曾担任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现为揭阳市外轮模具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李丽璇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李丽璇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54,375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4、杨传楷,男,40岁,大学本科,经济师,有多年从事法律、进出口业务和管理工作经验,曾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设备采购总监。

杨传楷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杨传楷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52,678股,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5、陈志勇,男,41岁,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曾任本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投资发展部经理,证券投资总监。现任本公司投资总监、技术中心副主任。

陈志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陈志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57,500股,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6、林瑞波,男,38岁,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供职于揭阳市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林瑞波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林瑞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54,375股,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张宪民,男,50岁,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珠江学者特聘教授。兼任机械工程学会机构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智能学会智能制造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副理事长;ASME Transactions, Journal of Mechanisms and Robotics 副主编、振动、测试与诊断杂志副主编;机械工程学报、振动工程学报、中国机械工程等刊物编委。研究领域涉及机构与机器人动力学、精密定位与精密操作、精密制造装备等领域,发表三大索引论文200余篇。授权国家发明专利36件,美国、加拿大、欧州、香港发明专利各1件。 部分研究成果获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广东省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等。

张宪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张宪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2、杨敏兰,男,48岁,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89年8月至1998年9月在首钢建设总公司从事技术工作;1998年10月至2009年12月在中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担任项目经理、主任会计师、总经理等职务;2010年1月至2012年3月任北京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所长;2012年4月至今担任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杨敏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杨敏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3、黄家耀,男,50岁,法学硕士,专职执业律师。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在汕头大学法律系读法律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7月至2002年2月在汕头经纶律师事务所工作, 1993年8月至1995年2月期间在北京大学研究生院进修经济法学专业,1997年1月获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2月至2004年10月在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汕头分所工作,2004年11月至今在广东思迪律师事务所工作,所主任、三级律师。现为汕头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开发银行汕头市报送项目贷款审议专家小组成员,汕头市民政局社会组织专家库成员,汕头航海学会理事,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揭阳军分区、汕头警备区法律顾问,华能汕头公司、汕头大洋集团公司等顾问。

黄家耀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黄家耀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2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8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2014年1月13日下午2:00于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方式进行。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燕亮先生主持,监事黄晓鸿先生、许玲玲女士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因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并经过公司股东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陈燕亮先生、许玲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两位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后将于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黄晓鸿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注:1、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1: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陈燕亮

陈燕亮,男,36岁,行政管理本科,曾供职于汕头五洲集团公司广州分公司,现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行政办公室主任。

截至目前,陈燕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二、许玲玲

许玲玲,女,34岁,本科,经济师。现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证券事务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许玲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3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巨轮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巨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1月29日(星期三)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2014年1月29日(星期三)上午9:3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5号路中段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采用累计投票制进行表决)

1、吴潮忠

2、郑栩栩

3、李丽璇

4、杨传楷

5、陈志勇

6、林瑞波

独立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7、张宪民

8、杨敏兰

9、黄家耀

议案2、《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陈燕亮

2、许玲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4年1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0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02)》。

注:1、上述1至2项议案审议时均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1月27日至1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登记地点:巨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办法: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通信地址: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5号路中段;邮政编码:515500;来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联系人:杨传楷 许玲玲

3.联系电话:0663-3271838  传真:0663-3269266

4.电子邮箱:xulingling@greatoo.com

5.费用情况: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巨轮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1至2项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4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参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1、巨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800万元参股广州天河晟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晟润股份”)。晟润股份注册资本拟定为2亿元,全部为实缴货币资本,由全体股东一次足额缴纳。

2、晟润股份将于相关政府部门审批通过后注册设立。

3、2014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晟润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天河晟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1102单元

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融资咨询、办理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咨询。(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2、设立方式

晟润股份采用发起设立方式。

3、出资方式

全体股东均以货币资金按持股比例出资。

4、股东构成

晟润股份的股东共10个,其中2个为企业法人股东,8个为自然人股东。具体出资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5、晟润股份主发起人及其他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1)正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铁牛

注册资本: 3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28号正佳商业广场内

经营范围:开发、建设、销售、出租及管理广州市国土局穗国用(2004)第315、316、317号文同意使用的天河路以南、体育东路以西地段50414平方米的自建商住楼宇及商场、室内游乐场等配套设施,酒店的经营管理及提供相关配套服务(该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凡涉及许可经营的须领取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

(2)陈楚云

身份证号码:44052519****100326

住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中山东门居委中兴围五十号之一

(3)姚 宇

身份证号码:44520219****217711

住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升华诚居委临江北路南汇景蓝湾一期十幢2402

(4)黄少辉

身份证号码:44052519****186572

住址:广东省揭东县登岗镇黄西村二支西中座六横五号

(5)陈如华

身份证号码:44522119****077249

住址:广东省揭东县地都镇居委地都镇居委会

(6)黄 锐

身份证号码:44520219****097711

住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新兴兴东居委南庚尾一巷4号

(7)林树聪

身份证号码:44011119****262718

住址:广州市白云区草庄东街八巷11号

(8)谢晓莉

身份证号码:11010419****130885

住址:北京市宣武区前孙公园胡同31号

(9)谢军

身份证号码:44010519****043314

住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536号805房

晟润股份其他发起人与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目的、风险分析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1)小额贷款公司的安全运营,将带来相应收益,可以增加公司收入来源;

(2)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不仅可以配合公司的生产和销售,多种经营形成合力,有力的促进主营业务的发展,同时还能够对公司的上下游企业或个人提供扶持;

(3)小额贷款公司成长性强,市场前景很广阔,可以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提供灵活、快捷、便利的小额贷款等金融服务,这是作为商业银行存在不足的必要补充;

(4)提高公司资金使用率,促进公司资金的高效配置,有效完善公司业务布局。

2、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由于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稳定市场等政策和特定的产业政策、区域政策, 小额贷款公司可能面临的可利用银行借贷额度减少,和借款人因执行政策出现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2)经营风险:借款人因经营管理、市场变化、灾害和道德因素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或不愿意按照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义务,出现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以股东出资额进行贷款,不能吸收存款。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贷放的速度要快于资金回收速度,可能出现资金面紧张的状况。

3、风险控制

公司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促使小额贷款公司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工作。

(1)建立风险管理监督体系,以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配合健全的财务、 绩效审核、信息披露等内控制度进行全面监督管理,严防道德风险,加强信贷调查,确保信贷资产的质量得到最佳状态。

(2)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小额贷款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充分计提准备金。

(3)加强小额贷款的监督管理,多渠道预防债务违约。为进一步预防债务人的违约风险,公司要加强对债务人的事后监督,确保贷款按规定用途和要求使用,真正发挥其功效,最大限度地防范信贷风险。

4、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当前主营业务的发展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小额贷款行业是我国扶持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途径,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800万元人民币参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符合相关政策的要求;董事会针对此议案进行审议的程序和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

公司针对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了风险防控措施。

此次对外投资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相应的收益。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且金额 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日常生产经营。

独立董事对公司以自有资金3,800万元人民币参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参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5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 张宪民 为巨轮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巨轮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巨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巨轮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巨轮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巨轮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巨轮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0___次, 未出席 ___0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6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 杨敏兰 为巨轮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巨轮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巨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巨轮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巨轮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巨轮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巨轮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0___次, 未出席 ___0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7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 黄家耀 为巨轮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巨轮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巨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巨轮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巨轮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巨轮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巨轮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0___次, 未出席 ___0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8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五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工会于2013年1月11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黄晓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同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黄晓鸿先生将与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公司承诺: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黄晓鸿,男,36岁,大专,会计师,中共党员,公司财务部职员,曾任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任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揭阳市飞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截至目前,黄晓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特此公告。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1、《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序号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票数
(1)吴潮忠 
(2)郑栩栩 
(3)李丽璇 
(4)杨传楷 
(5)陈志勇 
(6)林瑞波 
序号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票数
(7)张宪民 
(8)杨敏兰 
(9)黄家耀 
2、《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序号第五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同意票数
(1)陈燕亮 
(2)许玲玲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

占注册资本

比例

股东性质
1正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400020%企业法人
2巨轮股份有限公司380019%企业法人
3陈楚云380019%自然人
4黄少辉200010%自然人
5姚 宇16008%自然人
6陈如华16008%自然人
7黄 锐16008%自然人
8林树聪10005%自然人
9谢晓莉4002%自然人
10谢 军2001%自然人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