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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0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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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宁夏证监局

 □宁夏证监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是第一次在国家层面上就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对统一思想认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形成保护工作合力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意见》强调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是对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最有力的支持,将进一步增强我们维护好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在证券期货交易和服务过程中,投资者作为市场的买方,与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等市场产品和服务的供应方之间,不可避免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争议。对于这些纠纷的解决,除了通过诉讼方式获取赔偿救济外,投资者还可以通过非诉讼的多元化救济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意见》强调要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这对于切实将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非常重要。

 《意见》指出上市公司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等应当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这就表明上市公司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对处理投资者投诉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上市公司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等要切实承担起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树立投资者投诉无小事的观念,积极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认真处理好每一件中小投资者投诉,切实将纠纷处理在当时、处理在基层,维护社会和市场良好的秩序。

 《意见》要求证券监管部门要健全登记备案制度,将投诉处理情况作为衡量相关主体合规管理水平的依据。支持投资者与市场经营主体协商解决争议或者达成和解协议。这就要求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在监管工作中,要将纠纷处理情况作为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督促市场主体加强纠纷处理工作,并鼓励采用协商的方式来促进纠纷解决,建立纠纷解决的“快车道”。

 《意见》强调要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为了使投资者纠纷得到及时、客观、公正的解决,有必要通过自律组织、市场机构的专业优势,在解决纠纷中,提供专业调解、仲裁,防止事态的扩大和激化。鉴于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中存在程序复杂、时间过长等问题,《意见》要求,要加强协调配合,完善相关侵权行为民事诉讼制度,优化中小投资者依法维权程序,降低维权成本,健全适应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民事侵权赔偿特点的救济维权工作机制,推动完善破产清偿中保护投资者的措施。

 《意见》明确了市场参与各方在投资者纠纷调解中的责任,就是要形成市场主体、监管部门、市场第三方机构和司法部门共同解决纠纷的工作体系,通过协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顺畅纠纷处理,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近期,在处理辖区投资者信访过程中,我局在行政核查答复的过程中,支持证券经营机构与其协商解决,在投资者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又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市场专家、律师的专业优势,耐心予以调解,防止了事态的激化,有效地解决了这场纠纷,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认真贯彻《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增强纠纷解决能力,在维护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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