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公司目前拥有准东煤田将军庙矿区南黄草湖煤矿的探矿权,且取得探矿权时间较长,到目前仍未取得采矿权。公司南黄草湖煤矿所在的将军庙矿区总体规划批复的时间与结果无法确定。
2、本公司南黄草湖煤矿属于大型煤矿,各项审核程序要求严格,每个阶段工作的完成时间具有不确定性,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5日发布《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公告编号:2013-074),对准东煤田将军庙矿区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从自治区相关部门了解到,按照国家能源局的要求,自治区已在进一步完善将军庙矿区的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指整个矿区的范围和规模),并预计于近期组织上报”。
经向自治区相关部门了解,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修订的《新疆自治区准东煤田将军庙矿区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已于2014年1月2日正式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修订后的总体规划进行评估、审核等相关各项程序。总体规划是煤矿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和办理核准的基本依据,待将军庙矿区总体规划审批通过后,公司方可开展煤矿项目核准的前期工作,项目经核准后,方可办理采矿权手续。
公司将根据南黄草湖煤矿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