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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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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4-001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首次披露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和公告时间: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永太先生于2013年7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部分公司股份,并计划在此后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增持不低于130,000股(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

 前述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3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2013-019)。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永太先生的通知,截至2013年12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时间,蔡永太先生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已满6个月,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自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蔡永太先生增持本公司的股票情况如下:

 蔡永太先生于2013年7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3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49%。

 2013年7月1日增持前,蔡永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680,09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71%;本次增持完成后,蔡永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810,09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76%。

 蔡永太先生已按照增持计划履行承诺,并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未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未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超计划增持等违规行为。

 三、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蔡永太先生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蔡永太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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