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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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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61 股票简称:拓维信息 编号:2014-001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2 日收盘后接到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宋鹰先生的通知,因个人资金需求,宋鹰先生于 2014 年 1 月 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 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宋鹰合计持有股份5829.9920.575729.9920.2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57.505.141357.504.79
有限售条件股份4372.4915.434372.4915.43

2012年2月17日,宋鹰先生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92%;2013年12月31日,宋鹰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71%。自公司上市以来,宋鹰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8%。

宋鹰先生、周玉英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李新宇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新宇先生与周玉英女士自公司上市以来未曾减持过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万股)

减持比例

(%)

宋鹰大宗交易2014-1-219.821000.3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宋鹰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在其间任意30天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宋鹰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宋鹰先生作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宋鹰先生未作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李新宇及其一致行动人宋鹰、周玉英承诺连续六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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