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网络竞拍的议案》。
该网络竞拍的标的物为一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地下建筑物。董事会同意:以低于公司201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0%人民币的价格,参与该标的物网络竞拍。并特别提醒该网络竞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报名参加了该网络竞拍。但由于标的价格和公司预期价格存在差异,故公司放弃了该网络竞拍。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