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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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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2014年度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公告

 关于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2014年度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税后)+3.5%”, 其中计算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约定年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税后)是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生效后每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年利率。鉴于2014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3%,因此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2014年度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6.5%(=3%+3.5%)。

 风险提示:

 本基金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持有人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0-0860(免长途话费)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3日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银河优先份额停复牌的公告

 因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2014年1月2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基金代码:161507,场内简称“银河增强”)和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基金代码:150121,场内简称“银河优先”)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故银河优先将于2014年1月3日暂停交易,并将于2014年1月6日10:30恢复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复牌首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4年1月6日银河优先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4年1月3日的银河优先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银河优先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2013年约定收益后与2014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1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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