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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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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3-046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搬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土地及
建筑物投资款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归还搬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土地及建筑物投资款至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将公司因厂区搬迁而调整实施地点的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的土地及建筑物投资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开户银行账户归还金额
年新增500万只不锈钢及其复合板炊具技改项目中国工商银行温岭支行12070411292001734856,247,308.00
年增1000万口新型不粘炊具项目中国农业银行温岭支行1992510104001618825,055,568.10
技术研发中心技改项目中国银行温岭支行3753583613082,493,956.80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审批及披露情况

2012年12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新增500万只不锈钢及其复合板炊具技改项目” 、“年增1000万口新型不粘炊具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技改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公司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园区东厂”变更为“浙江省温岭市东部产业聚集区的公司新厂区”。

相关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及刊登在 2012年12月1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项目延期的公告》。

(二)搬迁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情况

截止2013年11月30日,公司“年新增500万只不锈钢及其复合板炊具技改项目” 、“年增1000万口新型不粘炊具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已完成投资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计划投资额实际完成投资额
总额其中,土地与建筑物投资情况
金额备注
年新增500万只不锈钢及其复合板炊具技改项目14,266.00万元40,255,568.54元6,247,308.00元利用公司原有土地建设,投资额不含土地使用权投资
年增1000万口新型不粘炊具项目16,331.00万元108,146,557.82元25,055,568.10元含土地使用权投资20,753,727.16元
技术研发中心技改项目2,936.00万元10,070,425.68元2,493,956.80元利用公司原有土地建设,投资额不含土地使用权投资

(三)公司新厂区建设情况

2013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决议,同意公司自筹资金1.1亿元用于公司总部新厂区办公及员工生活设施建设。

公司与地方政府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实施地——位于“温岭市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园区”的原东厂厂区的搬迁事项于2013年8月27日正式签订协议;公司于2013年9月18日收到收储土地补偿及地面建筑物、附属物补偿。2013年11月18日,位于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的公司总部新厂区正式开工建设;预计在2015年5月,公司新厂区的厂房建设可以完工,迁建的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以搬迁至新实施地点。

(四)拟搬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过渡期的安排情况

2013年8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公司与温岭市城市新区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新区建设办”)签定了《温岭市产学研园区地块企业搬迁协议书》(以下简称“搬迁协议”)及《温岭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以下简称“收购合同”)。根据以上《搬迁协议》和《收购合同》约定,公司同意搬迁并自愿将坐落在公司温岭总部东厂的厂区全部土地交由新区建设办予以收购,其地上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一并交给新区建设办拆除并处置。

公司通过租赁厂房、建设临时厂房以及对西厂区其他生产线进行临时性布局调整等措施,对在公司新厂区厂房建设完成之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土地及厂房需求予以妥善解决。

相关情况详见2013年8月2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温岭市城市新区建设办公室签署<温岭市产学研园区地块企业搬迁协议书>的公告》(2013-031号)及2013年11月1日的《更正公告》。

(五)其他

公司已将本次归还搬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土地及建筑物投资款至募集资金专户的计划及实施情况通知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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