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7,123,3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月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0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867号),核准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65,068,500股股份。其中,向孙汉宗、杨学平、顾斌、郭忠河、高建明、王丽娟、陈建煌、吴光蓉、何小丽、厦门三微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22 元/股。
2010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书面证明,完成了本次新增股份证券登记存管手续。2010 年12月30日, 公司发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36个月后可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2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201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决定以 201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63,217,300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计转增 130,573,840 股。
根据2012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结果,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65,068,500股限售股份同比例变为117,123,300股限售股份。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孙汉宗、杨学平、顾斌、郭忠河、高建明、王丽娟、陈建煌、吴光蓉、何小丽、厦门三微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同时承诺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者间接参与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以上承诺均按有关规定履行。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于本次公司限售股份解禁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
1、盛屯矿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2、盛屯矿业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时作出的承诺;
3、盛屯矿业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7,123,3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月2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前述股票上市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74,588,689 | -2,700,000 | 71,888,689 |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 202,242,393 | -114,423,300 | 87,819,093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276,831,082 | -117,123,300 | 159,707,782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176,667,840 | 117,123,300 | 293,791,14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76,667,840 | 117,123,300 | 293,791,140 |
股份总额 | | 453,498,922 | 0 | 453,498,922 |
八、上网公告附件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禁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 12月28日